拒绝避让
2018-06-14 来源:
吉网
救护车持续鸣笛 前方小车司机拒绝避让:位置不够
今日(6月11日),有网民向“平安怀集”发来视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视频显示一辆拉响警报器的救护车在行驶,前方一辆蓝色小汽车长时间未避让。怀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随即对视频中的“粤H8B1xx”小汽车展开调查,并迅速查明事发于当日中午在诗洞镇某村。
经警方敦促,该小车驾驶人孔某(25岁,怀城镇人)当日下午主动到交警大队诗洞中队接受调查;经民警询问和教育,孔某承认明知后方有救护车长时间未避让,并认识到这是错误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救护车)的孔某处罚款200元,并扣3分处理。交警温馨提示:社会车辆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应当让行,期间如果产生交通违法,交警部门核实后是不会追究的,大家尽可放心。今日(6月11日),有网民向“平安怀集”发来视频,举报交通违法行为:视频显示一辆拉响警报器的救护车在行驶,前方一辆蓝色小汽车长时间未避让。怀集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随即对视频中的“粤H8B1xx”小汽车展开调查,并迅速查明事发于当日中午在诗洞镇某村。经警方敦促,该小车驾驶人孔某(25岁,怀城镇人)当日下午主动到交警大队诗洞中队接受调查;经民警询问和教育,孔某承认明知后方有救护车长时间未避让,并认识到这是错误的行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救护车)的孔某处罚款200元,并扣3分处理。交警温馨提示:社会车辆遇有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如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应当让行,期间如果产生交通违法,交警部门核实后是不会追究的,大家尽可放心。
编辑:侯薇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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