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刷票软件的三宗罪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2999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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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刷票软件的三宗罪
2017-01-06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又是一年一度春运,火车票牵动亿万人。近来,携程、去哪儿、艺龙等国内多个知名互联网旅游公司,纷纷推出刷票软件替客户抢票,被质疑涉嫌倒卖火车票。那么,在车票供应紧张的情况下,刷票软件到底是服务神器还是网络黄牛?(1月4日 新华社)

  刷票软件到底是服务神器还是网络黄牛,需要相关部门及早做出明确解释,厘定争论。但可以肯定的是,刷票软件的存在,至少有三宗罪。

  一是破坏了公平的购票环境。在没有刷票软件的情况下,大家基本上是在相同的环境下,靠着相同的方法抢票。刷票软件的出现,打破了这一相对公平的购票环境,大多数人不停地刷票,却难以如愿以偿,靠着刷票软件,少数人或平台获得了利益,满足了部分人的愿望,有网友就说,正是由于网络黄牛的存在,才让他们很难从正规渠道抢到票。如果没有这些黄牛,大家都用普通设备普通网速进行抢票,哪怕抢不到,但那样更加公平。可以说,刷票软件的存在,让个人通过12306等官方平台购票越来越难。到一定程度后,个人也只能被动依赖这些平台了。这显然让购票环境失却了公平的“初心”,与网络购票平台的初衷相违背。

  二是增加了购票平台管理、维护的难度。显然的是,12306网站的访问承受能力是有上限的,如果大量的公司不受节制地接入,尤其是短时间内的巨大点击量,容易冲击12306网站的正常运行,甚至导致系统瘫痪,增加了购票平台的维护、管理成本。

  三是产生食利者。互联网旅游公司推出的加价抢票业务,加重了乘客的负担,有强制消费之嫌;浏览器或网站开发的捆绑式刷票软件,则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无异于捆绑销售。不仅如此,由此还产生了“专业抢票”者,这就更与黄牛相似了。

  有人认为,平台收钱代刷是一种代购行为。这样的认识并不完全正确,忽视了互联网这一特殊的背景。传统的代购,是在相同的、公平的环境下进行,而依靠刷票软件的代购,已经不具备公平的环境。故而,以代购行为对待,并不适宜。

  也有人认为,刷票软件的存在,虽然多花了一些钱,但提供了便利,帮助一些人买到了心仪的车票,是值得的。这样的说法并不正确,火车票是属于有管制性质的紧俏公共资源,并非自由经营商品。在这样的前提下,公平公正是大于便利的。否则,车票完全可以依据市场规律进行调节,价高者得之,显然要更加便利。(关育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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