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手机病毒”何以实现毒来毒往?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3635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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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手机病毒”何以实现毒来毒往?
2017-03-22 来源: 吉网

  手机恶意程序可以做到侵入用户手机、获取个人短信、通讯录等信息,用户却毫不知情。然而,这类恶意程序在QQ群里,淘宝网上肆意售卖。即使不会制作手机病毒,花费20元,甚至5元就能买到。在这个产业链上,还有人专门出售钓鱼网站,以供恶意程序传播。(3月21日《南方都市报》)

  “出售手机病毒”,就是出售流氓软件、恶意软件、窃密软件。这样的软件能不能实现“毒来毒往”?南方都市报的记者花了不到200元,就购买了一款“手机病毒”,以“安装送话费”的名义挂到网上,短短13天内,就有656次点击量,36人安装。

  这些“手机病毒”的作用在于,只要你安装在了手机上,你的个人信息就是裸奔的,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信息就泄密了,犯罪分子可以依据获取的个人信息实施“精准诈骗”、“精准盗窃”,还可以将信息出售给其他人员。

  如此可见,“手机病毒”的危害甚大。那么“出售手机病毒”为何如此之火?这说明治理“出售手机病毒”,法律严惩才是解毒丸。在笔者看来,法律严惩需要从三个方面入手。

  其一,需要“严惩研发”的解毒丸。“手机病毒”都是一些熟悉电子科技知识的人研发的。还记得一款“锁屏病毒”吗?这个“手机病毒”专门给用户的手机屏幕加锁,不法人员会逼着手机用户支付费用,否则手机就不能使用。而这款“手机病毒”的研发者竟然是一名初中生。对于有关部门而言,需要在查办此类案件的时候,严厉打击研发者,只有让研发者付出代价,他们才能有所畏惧。

  其二,需要“平台担责”的解毒丸。这些“手机病毒”都是堂而皇之的在朋友圈和网站上销售的,甚至连淘宝网这样的平台上,都有“手机病毒”销售。问题是,“手机病毒”这样的违法事物,为何能在正规的网站上作为商品销售?就像淘宝网一样,是一家较大的销售平台,当如此严肃的一家销售平台都纵容此类行为的时候,何来市民的安全?允许销售“手机病毒”的网站平台,必须承担责任。

  其三,需要“打击升级”的解毒丸。在网络上购买“手机病毒”,诱惑手机用户安装,然后窃取用户信息,有的甚至直接窃取市民账号里的钱款,这种行为是嚣张的。问题是,这种嚣张何以如此盛行?这说明,骗子对于法律失去了畏惧感。这就需要提升打击的标准,无论其造成的危害是大还是小,无论其获取的利益是多还是少,都要重拳袭击,让他们感到法律的拳头是强大的,处罚手段让他们感到疼了,才能有所收敛。

  “出售手机病毒”,究竟是谁给不法行为留下了生存的土壤?(郭元鹏)

责任编辑: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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