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让“小偷公司”在现实中存在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366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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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让“小偷公司”在现实中存在
2017-03-27 来源: 吉网

  召开视频会议、奖惩制度分明……谁会料道,这居然是一个盗窃团伙的“公司化管理模式”。昨日,重庆市公安局刑侦总队和双桥经开区公安分局召开新闻通气会,公布了本市一起系列入室盗窃案,牵出背后一个涉及多省、操纵聋哑人犯罪的盗窃团伙,30余名嫌疑人,作案60余起,涉案金额达300余万元。(3月23日《重庆晨报》)

  还记得冯巩、牛群的相声《小偷公司》吗?在相声中,“全名是小偷金融股份有限公司”,有一百多个人,但“真正坚持在前线工作的就我们两人儿”。相声借此辛辣的讽刺了机构臃肿,重床叠架,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现实。

  有人说,现实生活比文艺作品更丰富。此言不虚。可以佐证的是,相声中虚构的小偷公司竟真的在生活中出现。而且,他们完全按现代公司的机制进行运营。嫌疑人交代,他们分组作案,分工明确,有人负责分散注意力,有人在旁边掩护、放风,有人负责盗取钱财。采用现代信息方式,严格管理。团伙成员每晚跟其头目姚某视频,召开视频会议,汇报当天的“业务”,并规划下一个作案地点;盗取财产除了预留第二天的日常开销,其他的钱都要通过ATM机存到姚某的卡上。还建立了奖惩制度,姚某每个月会抽取几个地方“巡视”,对盗得多的进行表扬,带他们去高消费、改善伙食,给他们买衣服,每年“业绩”相当好的人,姚某还许诺带他们去国外旅游;对盗得少的进行惩罚,其方式就是打骂、恐吓。不仅如此,姚某还扣押成员的身份证和残疾证,对他们进行洗脑教育,加强控制。面对被抓的姚某,竟有成员扑通一下跪在姚某面前,认为是自己导致姚某被抓。如此行径,几与邪教组织同出一辙。该团伙作案60余起,所得超300万元赃款大部分被姚某及其情人挥霍。

  小偷公司的存在,其危害是巨大的。单个的偷窃行为,是会让人心里有所忧惧的,形成公司化运作,有了奖惩机制,就会彻底颠覆他们的价值观。不以偷窃为耻,反以偷盗“业绩”为荣,可想而知其破坏性。姚某及其成员,都是聋哑人,因为他们的偷窃行为,会影响整个社会对聋哑人的同情与善待心理。而聋哑人的特性,又导致其往往难以向社会求助。洗脑式教育,则会破坏社会安定。

  坚决打击这样的团伙犯罪行为,不让其在社会上有生存之机,既是对公众的保护,也是对残疾人权益的保护。(关育兵)

责任编辑: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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