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把身高“缩水”责任全推给医院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544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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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把身高“缩水”责任全推给医院
2017-11-21 来源: 吉网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的乙肝患者服用药物阿德福韦酯后骨软化、身高缩减8厘米,起诉葛兰素史克及天津药业、广州花都区人民医院一案有了判决结果:被告方广州花都区人民医院对原告损失承担30%的赔偿责任、被告方葛兰素史克及天津药业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11月20日澎湃新闻)

  当一个人感染了乙肝病毒后,身心受到的煎熬与折磨一般人难以体会,只有医生最清楚这种病对患者意味着什么。

  那么当乙肝患者进入医院接受治疗后,医生自然会用最好的药物给患者看病,当然前提是有的,那就是必须确保用药安全,防止出现药物过敏甚至产生副作用,毕竟每个人对药物的反应不尽相同。

  可是谁也没有想到,一个年纪轻轻的患者因为服用了乙肝药物,身体“缩水”八公分,这是什么概念,犹如换了一个人,这是软骨病造成的后果,说穿了也是药物引起的,副作用之大超乎想象。

  其实,即便治好了乙肝,这样的结果也是无论如何无法接受的,我们不禁要问,如此容易产生后遗症的药物医生尽到告知义务了吗?毕竟治疗乙肝的药物并非独此一种,作为医生必须因人而异有针对性地开具药方,而不是随心所欲,不问青红皂白。

  更要命的是,此种极易产生后遗症的药物为何轻易就能进入临床使用?如果治好了一种病却引发了另外一种病,这样的药物我看不宜推广使用,否则就是对生命的漠视而不是敬畏,用药安全来不得半点麻痹与侥幸。

  因此,在处理此类医疗纠纷时,执法部门必须追根溯源,找到致病的原因所在,而不是象征性地找一个替罪羊,仅仅处罚医院了事。我以为既然是药物引起的后遗症,那么生产此类药物的厂家就必须承担相应的责任,这既是公平正义的需要,也是强化药厂主体责任的必须,只有确保用药安全了,才是真正对所有患者负责任。(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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