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前预嘱”能否成为一个选项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569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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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前预嘱”能否成为一个选项
2017-12-28 来源: 红网

  近日,热播电视剧《急诊科医生》里一个“生前预嘱”的情节,引发了公众的兴趣,不少人希望自己也能像剧中的“梅律师”一样,借助“生前预嘱”,在病情危重时能够保留尊严,优雅地离去。

  79岁的作家琼瑶在今年的3月12日写给儿子、儿媳的公开信中,表示自己临终前“不动大手术”“不进加护病房”“不插各种管子”“不采取任何急救措施”。她的“四不”要求堪称是“生前预嘱”的现实版本。而就在前几年,南京鼓楼医院也曾有患者通过“生前预嘱”,施行了“缓和治疗”的先例。

  抛开其伦理束缚不谈,“生前预嘱”透露出了当代人们观念上的一些进步。“生前预嘱”有利于节约有限的医疗资源。目前广泛存在于城乡的“看病难”问题,一方面是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另一方面则是临终关怀所过度攫取所致。“生前预嘱”如能推而广之,将会让医疗服务、尤其是危重病救援服务得到更合理的分配,让更为需要的患者得到及时救治。

  “生前预嘱”又利于减轻家庭负担。虽然城乡医保已经实行了多年,但对于低收入人群来说,“因病致贫”和“因病返贫”的情况仍然普遍存在。一些老年人为了不拖累子女,选择放弃过度治疗,也是一种比较现实和理性的想法。

  更重要的是,执行“生前预嘱”还是对人权的尊重。个人的权利有生命权、健康权等多种,每个人都应该有对于自身人权作出选择的权利。最近爆出多起因为手术签字问题导致人身伤害,甚至家破人亡的案例,已经引发了卫生界和法学界认识的集体反思。“生前预嘱”和临终遗嘱不同,是人在意识清醒、生命健康未遭受威胁的情景下作出的选择,更有理由得到社会的尊重和法律的认可。

  与“安乐死”一样,“生前预嘱”目前并未能突破伦理、道德和法律的藩篱,中华遗嘱库也还没有接受,预示着“生前预嘱”成为现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但是,如果它代表着进步的思想观念,就定有一天,会像《急诊科医生》里的梅律师一样成为普通人的一种选项。(胡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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