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33万人民币做“有钱花”需要依法问责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6603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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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33万人民币做“有钱花”需要依法问责
2018-05-24 来源: 吉网

  没想到,有钱男子竟然用33万人民币为女友庆生做“有钱花”。看到这则新闻,我们并无嫉妒之意,只是觉得这种庆生方式侮辱了人民币的法定形象,人民币是国家唯一流通货币,我们每个公民都有责任与义务保护人民币。《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禁止下列损害人民币的行为:(一)故意毁损人民币;(三)未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使用人民币图样。”既然银行认为这种行为违法,那就应当依法追究相关当事人的法律责任,不能只说不干。

  据长江网5月24日报道,日前,重庆一名男子花33万余元人民币现金做成“有钱花”为女友庆生的视频,在朋友圈中传播,引起网友热议。那么,这种做法是否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呢?有关人士强调,人民币是我国的法定货币,是国家的名片,代表了国家形象,爱护人民币是每个公民的应尽责任和义务。他提醒市民:表达浪漫的方式有很多,但是不能违反相关法律法规。

  而且,《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八条规定:“禁止伪造、变造人民币。禁止出售、购买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运输、持有、使用伪造、变造的人民币。禁止故意毁损人民币。禁止在宣传品、出版物或者其他商品上非法使用人民币图样。”根据这些规定,有钱人真的不应该任性地用人民币做“有钱花”为女友庆生。这种行为属于不折不扣的违法行为,无论是商业银行还是负责人民币监督管理的中国人民银行,都应当义不容辞地依法维护人民币的权威性。不管是什么人,无权用人民币做“有钱花”为女友庆生。只有依法启动问责程序,才能依法阻止这种违法行为在社会上继续效仿和蔓延。

  有钱人用人民币做“有钱花”并仅仅是一种显摆和炫耀,而且是在公然践踏《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币管理条例》的权威,更是在用违法的方式侮辱人民币在广大人民群众中的形象。而且,严重破坏了人民币作为国家唯一流通货币的市场流通秩序。就此来看,涉嫌违法的人员不仅仅是有钱的那个男子和他的女朋友,还有为其加工“有钱花”的花店经营者。那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和各级地方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就应当依法针对这些人的违法行为依法展开问责。而且,应当根据违法当事人的认识态度和违法情节轻重,决定是否向公检法移交立案,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法律法规不是摆设,关键在于监管部门有没有法律责任意识,能不能自觉地依法履职尽责。而且,只有监管部门针对此事依法展开问责程序,才能在社会上开展一次正确使用人民币的普法教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并不是如入无人之境的自由市场,而是必须时刻受制于法律约束的自觉行动。如果错误地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想怎么样就怎么样,那就大错特错了,那就必然会违反法律法规,并受到依法严惩。

  而且,有钱男子如此任性的另一个原因,是因为我们的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比较滞后,依法问责的力度不够坚强有力。(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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