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妨将“电商费”当做“学费”来交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6759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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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妨将“电商费”当做“学费”来交
2018-06-22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多位购买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京能海语城的业主向记者反映称,2016年和2017年,购买该项目商品房的约百名业主曾按照售楼员要求交了5万元和8万不等的“电商费”,部分约定以此数额双倍抵消购房款。可如今,开发商不承认曾收此款,曾经的经办人也去向不明。(6月22日《新京报》)

  楼市一直处于“发烧”状态,越调控百姓心里越慌,于是卯足了劲往楼市里投钱,休怪国人跟风,这年头早买房早受益,迟买房必遭殃,房价一天一个样,早已突破了公众的心理预期,不得不早作打算。

  天津100多名业主缴纳的电商费,其实就是购房定金,不过开发商承诺在先,一来房子已经预定了,二来还有更大的利好,缴纳的电商费可以冲抵两倍的购房款,难怪那么多业主毫不犹豫纷纷交费呢。

  然而,时隔不到两年,开发商就不认账了,他们给出的理由近乎荒唐,当初的经办人(也就是售楼人员)不知去向,给人的感觉开发商是一个冤大头,被自己人“下套”了,恕我直言,不论开发商是否拿到了电商费,都不该把责任推给无辜的业主。

  100多名业主交的电商费总额高达数百万元,难道说没就没了?不能仅凭开发商单方面说了算,我觉得受到伤害的业主不妨结成维权联盟,直接向警方报案,不管怎么说,经办人曾经是开发商雇用的人员,你们有责任追查这件事,即便这笔钱追不回来了,也应主动承担业主的损失,当做用人不擦而缴纳的“学费”。

  做人必须有良心,更应讲诚信,电商费不知所踪与开发商管理不善有关,让业主为此买单,天理不容,法律难容,岂可不了了之。(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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