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浙江宁波一女子路途中丢失手机,拾到手机者要求2000元报酬方可归还。双方碰面后,因报酬数额分歧协商未果。见失主报警,拾到者直接将手机摔碎。
6月26日,宁波公安发布警方通报。该通报称当事双方已达成和解及谅解,基于人道主义和保护弱势群体的慎重考量,对当事方及该事件细节不作公开披露的决定。
捡到别人的手机,索取报酬不成,摔碎手机,这个蛮横无理、非常强势的大妈,在宁波警方的眼里怎么就成了“弱势群体”?真的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何谓弱势群体?看来有必要先给宁波警方科普一下。
弱势群体是一个政治经济学名词,指的是在社会生产生活中由于群体的力量、权力相对较弱,因而在分配、获取社会财富时较少较难的一种社会群体。因而,这个群体处于较贫困状态。比如农民,农民工,残疾人。
这个摔失主手机的大妈,怎么看都不是一个弱势群体。
从这个大妈的穿戴来看,她不是一个弱势群体。尽管这个大妈很爱钱,爱钱如命,或者说很爱占小便宜。但是,这个大妈绝对不差钱。大妈的穿戴,网上有图为证,她脖子上戴的项链有玉坠,手上戴的是玉镯,其穿着也并不普通,一看就是一个有钱的主顾。就是这个大妈。怎么可能是一个弱势群体呢?
从这个大妈的行为来看,表现非常的强势,不应当归属于弱势群体。拾金不昧是传统美德,这个大妈捡到别人的手机,开口就索要2000元的酬劳,人家失主都买了一箱杨梅,还答应给500元的酬劳,在此情况下,大妈竟然嫌少,进而怒摔手机。大妈此举,哪里还有一点弱势群体的样子?还有谁比这个大妈更强势?
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拾得他人的物品者,有返还、通知、妥善保管三大义务,也有必要费用(开支)请求、悬赏报酬请求的权利。但是,拾得人侵占他人遗失物品的,无权请求必要费用开支,无权请求悬赏报酬。这个大妈的行为,显然已经违法。
此外,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自然人基因信息、病历资料、健康检查资料、犯罪记录、家庭住址、私人活动等个人情况皆属隐私权保护范围,从这个意义上来说,大妈摔坏他人手机,公安可以协调处理,但不可公开细节。宁波警方的确有权不公开大妈的有关信息,但是,警方“出于人道主义考虑”,说大妈是“弱势群体”,显然有些牵强附会。
法律不张,道德不立。法律的作用不仅是惩戒、震慑、规范、约束人们的错误行为,也有潜在的价值导向、社会评价、教育教化的功能。没有法律做后盾,社会秩序就会混乱,很多道德领域的所谓“小问题”就无法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是对法治最大的伤害。在宁波大妈摔手机这一事件的处理上,宁波警方明显是在和稀泥,其后果必然是进一步滋长犯罪。(张卫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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