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医“最低消费”实属不该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7043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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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最低消费”实属不该
2018-08-08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贵州网友@微大方 7月30日反映,毕节市纳雍县人民医院附近一卫生室玻璃门上,挂有“打针输液请进60元起”字样贴纸,因涉强制“最低消费”引起热议。(8月7日 澎湃新闻)

  当药品零差价、城乡医保等医疗惠民政策不断出台并得到落实时,让群众对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有了新希望。然而,发生在毕节市纳雍县雍熙镇公园社区卫生服务站的就医“最低消费”却让人如坐针毡。这岂不与解决群众看病贵背道而驰?

  减轻患者及其家庭负担,是近年来就医政策改革方向。雍熙镇这一卫生服务站,虽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也不能违背医疗消费的规则,设置“最低消费”等霸王条款,这对消费者既不公平,对于卫生服务站的发展,也突破了法律底线。不管是“最低消费”还是“保底消费”,都与平等交易和解决患者病情相违背。

  “最低消费”的出现,让人们觉得“几毛钱处方”的难能可贵,也更映衬出就医“最低消费”对患者荷包的搜刮有多严重。虽然这只是一家医疗服务站的行为,却也折射出患者就医消费贵的另一个事实。当医疗机构只看到自身的利益,而忽视患者的利益,难免就会与患者形成对立、对抗的结局,利益不均衡的医患“战车”难免有侧翻的可能。

  既然存在就医“最低消费”,就暴露出医疗监管机构、物价部门对医疗机构价格监管上的失职,也暴露出医疗服务站在服务患者方面的医德缺失。当医德缺失,行业监管缺失,就医“最低消费”难免就会招摇过市,最终让患者为“最低消费”埋单。

  医疗行业,与饭店、超市等其他商业买卖行为有着本质的区别,虽然也是市场行为,但也具备基本的公益属性,忽略或否认这一基本公益属性,而只看到本服务站的眼前利益,就是硬生生的将两者分割开来,只看服务站收入高涨而不管消费者享有消费自决性,不利于医疗服务站更好地为患者服务。

  其实,在医疗行业,像“最低消费”的医疗行为正在各种形式出现。过度诊疗、手术中加价、小病说成大病……虽然不像“最低消费”一样明显,但都是从患者手中不计手段的收取费用,以满足医疗机构对绩效和营业额的逐利性。医疗行业的这些行风不改、违法责任不被追究,“最低消费”就会以各种形式出现。

  杜绝就医“最低消费”,行业监管部门就必须加强医疗机构日常从业行为的监管,完善医疗行业运行制度,强化不法运营行为的排查和惩处。同时,也可充分发挥患者、媒体及其他各方面力量,加大对医疗机构“最低消费”等不法行为的监管,如此,“最低消费”的冲动才能被“釜底抽薪”。(张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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