遛狗不拴绳之乱象需要动真格整治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705523
有思想 / 有温度 / 有品质
遛狗不拴绳之乱象需要动真格整治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705523

报料电话:0431-82902222

遛狗不拴绳之乱象需要动真格整治
2018-08-10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中国新闻网客户端8月9日以《聚焦“遛狗不拴绳”乱象:执法难度大违法成本低》为题,报道了近年来,饲养宠物的家庭越来越多,随着宠物数量的上升,一些由宠物引发的社会问题也随之而来,有关“遛狗不拴绳”的行为,已在互联网上引发热议等情况,并指出遛狗不拴绳问题突出,其问题存在的严重性必须引起重视。

  遛狗不拴绳,随意让宠物狗跑来跑去,不是随地便溺污染环境,就是呲牙咧嘴威胁行人的健康与安全。如此遛狗乱象,不是没人管,只是违法成本太低,或执行不力,一些地方搞不疼不痒的批评教育,象征性地罚上一点钱,最终没有让宠物狗主人心疼,事后依然我行我素,不拴绳的遛狗问题愈演愈烈。近来,包括北京、广州、西安等多个城市曝出宠物狗伤人事件,受伤者多是儿童和老人,狗伤人的原因也多是因为狗主人在遛狗期间没有拴绳。可见,遛狗不拴绳真的是有害行为。

  遛狗不拴绳,是主观恶意,还是过于相信自己豢养的宠物狗听话不会乱跑、不会吓人伤人?这看起来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甚至被认为小事一桩。可看看实际情况,尤其是看看造成的一些不良后果,人们就会发现遛狗不拴绳不管主人是否带有主观恶意,都是一种对他人安全、他人健康,对人居环境保护不负责任的举动。如果原谅地说,那是一种主观任性。如果不原谅地说,就是侵害了公共安全秩序、生态环境和他人的合法利益,为法律、为良知所不容许,必须早一点认识,早一点解决。

  近年来,我国多地专门针对养犬问题出台了管理规定。其中,就包括了明确束犬绳的相关要求。据报道,山东济南市在去年1月1日就实行了养犬积分制,对于犬主遛狗不拴绳,不携带犬证、犬牌等违规行为,查处时将会被扣分,第二次罚款加扣分,累计12分将会没收犬类,待犬主人学习《济南市养犬管理条例》通过后,才可将犬只以领养的方式带走。看来,溜狗拴绳问题早就有了行政规章,并非放任自流。养犬积分制涉及遛狗拴绳,差了事那是要受到惩戒的。应该说,规矩还算比较严格。

  相比之下,四川广元市的做法可能更为严厉一些。从今年8月1日起,广元市开始对违规进入体育场馆、公园、广场、廊道、绿道等公共场所的犬只,或未使用束犬绳牵领的犬只等,进行捕抓。未经批准饲养犬只、未按规定拴养或圈养犬只、非法带犬进入公共场所的,依照《四川省预防控制狂犬病条例》的规定,暂扣犬只,并对责任人处以每只犬1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就因为违规放纵养狗,不拴绳遛狗,让宠物狗横穿公共场所,就给予每只一定数额的罚款,可谓是经济制裁,体现出了严抓严管精神,这自然是为了人们的健康与安全负责,为保护人居环境负责,值得叫好。

  而在大城市中,类似的做法也不少。比如:北京早在15年前,即:2003年就颁布、施行了《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作为地方性法规,条例明确要求,携犬出户时,应当对犬束犬链,由成年人牵领,携犬人应当携带养犬登记证,并应当避让老、残、幼、孕特殊人群。按照条例,对于不守规矩携犬外出的,由公安机关予以警告,并可对单位处2000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其犬,吊销养犬登记证。从处理程度上看,北京的做法最为严格。

  然而,这些条例在执行上却遭遇“难”字困扰。在北京广安门外大街附近的一个小区,不少带小孩的女性和老人都对“遛狗不拴绳”的乱象颇有微词,甚至表示不满。但对于制止这种行为,他们一般在劝阻无效后,多会选择无奈避开,很少有人愿意去投诉或者报警。这说明,遛狗不拴绳还缺乏民众监督意识,同时也说明民众对政府缺乏监管信任。那些违规遛狗者,也因为惩戒成本低,构不成什么损失,就一而再,再而三地遛狗不拴绳。这样一来,久而久之,就形成了有规定不执行,看到遛狗不拴绳乱象也不制止、不投诉,政府监管也睁只眼闭只眼的恶性循环。

  以笔者之见,执行难,难在政府监管不力上。在法治中国,一切行为都要在法治的轨道上亮相,而不是脱离法治轨道,去随便做事。遛狗不拴绳缺乏监管,执行不到位,板子必须打在执法者身上。当务之急是要加强宣传教育,加强健康、安全隐患排查,加强监管工作前置,有效预防和降低遛狗不拴绳的发生。倘若还有明知故犯者,政府一定要动真格整治。(中国吉林网特约专家评论员薛宝生)


编辑:侯薇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中国吉林网微信

扫描微信
关注长白讨论

中国吉林网 评论出品

邮箱:ChinaJilin@126.com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