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整改方式处理逃税很不妥当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754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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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整改方式处理逃税很不妥当
2018-10-31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0月29日,财政部发布《2018年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公告》。公告内容显示,2017年度会计执法检查中发现,互联网行业呈现轻资产运营、股权与债权投资相互交织、管理架构与法人实体分离、业务运营无疆域限制等突出特点,部分企业跨境转移利润、逃避缴纳税收等问题比较突出。(10月31日《北京青年报》)

  开展会计执法检查,这是相关主管部门查找问题、发现问题与处理问题的三步曲,只要严格执法,秉公执法,有利于企业规范化运营,不至于偏离法制轨道。

  从财政部派驻各地的监察专员反馈的信息来看,竟然有27家企业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有些还是知名的大企业,其内部管理漏洞百出,远非想象的那么简单,如果不是财政部曝光,某些不规范的操作很难与这些企业划等号。

  对于查找出的各种问题,主管部门发话要求企业进行整改,显然也是非常必要、非常及时的,谁还能不出现工作中的错误?然而,又一个问题让我百思不得其解,就是其中有些企业被发现存在逃税问题,这显然不适用整改解决的办法。

  既然定性为逃税,我以为这是涉嫌违法的问题,解决的办法具有唯一性,那就是依法办事,任何单位任何人只要查出有逃税问题,除了没收违法所得,处以罚款外,还会视情节轻重追究法律责任,换言之企业负责人会受到发了财制裁,该坐牢的坐牢,这可不是闹着玩的。

  因此,对于财政部发现的某些问题,不能简单地大事化小、轻描淡写,必须上升到法制的高度解决企业逃税问题,如此才能起到震慑与警示作用,可见财政部也有需要整改的问题。(李忠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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