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宣传进高铁碎片时间应高效利用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777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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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宣传进高铁碎片时间应高效利用
2018-12-06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2月4日是第五个国家宪法日,也是宪法修正案(2018年)颁布施行后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湖北省普法办联合中国铁路武汉局集团有限公司开展覆盖全省135个四等及以上火车站和武冈、武咸等省内5条城际和客专线上的79对省管内运行高铁动车组视频播放宪法宣传标语、宪法宣传视频,车站贵宾室和动车车厢摆放宪法单行本和宪法宣传折页。(12月5日湖北日报)

  在这个信息爆炸和快节奏的时代,谁能与碎片化共存,谁就拥有了更多的希望,这句话存在于广义层面。火车是中长途旅客首选的交通工具,在旅途时间的支配上,多数旅客是以看视频、看书、聊天、睡觉等方式度过。利用这个碎片化时间开展法制宣传工作,能起到良好效果,是个好举措。

  客观分析下,在两种人群中开展法制宣讲,一种是人员流动的街头广场,一种是完全封闭的火车车厢内,哪种效果好?毋庸置疑,一定是车厢内。

  首先是具有可观性。旅途时间的主要用途是实现位移,这期间旅客很少有特定的事情要做,尤其是一些闲着无聊的旅客反而希望有些可观可看的,以此来消磨时间,此时进行法制宣讲,相对来说大家会比较感兴趣。

  其次是具有完整性。在流动的场所进行宣讲,很少有人能从头听到尾的,人们都在赶时间,都为生活奔波忙碌。车厢内宣讲就较为不同,宣讲课程的设定不会太长,基本能保证每一名旅客能够完整观看。尤其是案例教育,观众听了开头,很迫切地想知道结果,最重要的是能得到时间的允许。

  其次是具有互动性。列车车厢内的法治宣讲,互动效果比较好,这其中不只是宣讲人与受众之间的互动,更有旅客之间的探讨交流,大家对此发表感慨,从中得到更深的觉悟,引发更多的思考。

  新闻中的乘客胡迪认为:"通过高铁进行普法的方式特别好,高铁让城市与城市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近,能利用像候车、乘车这样的碎片时间学习法律知识,武装自己,能帮助我们解决很多问题。”笔者认为,他的观点应该给人们一些警示,法律知识普及是适应社会发展的必修课,作为企业应积极探索提升工作效率的新思路,“法制宣传进高铁”值得效仿借鉴。作为个体的我们,应该充分利用时间加强学习,增强法制意识,学习法律知识不只是公民应尽的义务,也是对自我的一种保护。(冯湘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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