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网购环境新起点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793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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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网购环境新起点
2019-01-03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月1日起,《电子商务法》正式实施,这对当前网络消费的痛点问题的解决,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新华社 1月2日)

  近年,我国电子商务程繁荣发展趋势。但是,快速进步必将伴随大量问题的涌现,许多无实体店、无营业执照、无信用担保、无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网购商家,若与消费者发生消费纠纷,往往通过更换账号或直接删除“好友”关系,试图逃避法律责任。在元旦发布的《电子商务法》,无疑是针对电子商务发展中遇到的各类“麻烦”,开出的一剂良药。

  电商行业在我国“疯狂”发展。据统计,截至2017年,我国互联网营销的从业人数就已经突破2000万。可见,电商的兴起和壮大,极大改变了我国人民的生活方式,“网购”便是其作用及结果之一。网购使得我国人民购物更方便快捷,亦创造了许多相关就业岗位。

  但电子商务的发展却带来了社会问题,网购生态在其不断兴起的同时,遭到了社会阻碍。不管是“押金不退还”还是“假货猖獗”,都是电商发展带来的网购问题。

  网购商家准入门槛过低,是导致网购环境的“恶臭”的直接原因。作为“新兴行业”,在《电商法》实施前,网络购物并未有相关明文规定网购商家的从业资格,也无类别限制。

  “门槛低、无准则”,导致行业“职业操守”架空的同时,也吸引了不少看到朋友圈微商炫富行为后,想发财的人群。尽管淘宝、京东等大型网购平台早已出台相关规定,但违规行为仍然“大行其道”。各色人群进入“网购”行业,鱼龙混杂——俨然成为了“网购菜市场”。

  《电商法》一出,便规定了电商范围,并明确各类惩戒机制,使得行业内部拥有了专属“行为准则”,既规整行业现状,同时,相对得提高了准入门槛。“欺骗成本”的提高,会减少无良电商的数量;电商行为的明确规范,也必然会对现状进行纠正。

  同时,网购环境的破环,与消费者亦逃不脱干系。为了商家“返还”的几块钱而“五星好评”的行为司空见惯。此言诟病的并非所有“好评”行为,而是为了牟取蝇头小利的虚假评价。不真实评价,会误导更多消费者,让网购平台虚假信息更加泛滥。

  逐渐习惯“网购菜市场”环境的消费者,与环境的恶化形成了劣性循环。

  《电商法》明确禁止网购商家购买水军刷单的行为,直接打击了虚假评价的状况,但这一规定仅停留在商家层面,对于消费者的管控还未明确。这更需要消费者端正自身思想,规范网购行为,这不仅是对自己,更是对“菜市场”般的网购环境的贡献。

  2019年,是电子商务的新起点,更是网购环境的新起点。但是,我国还有更多亟待规整,急需明确法律条文的领域。面对鱼龙混杂的现状,法规的制定者,更应深刻结合我国各领域面临的各类问题,从实际出发,解决困难。法律条文像一面旗帜,亦是一座灯塔。尽管制定和实施过程必然面临更多艰辛困阻,但它的出现,标志着各领域的各方主体都将得到适当、合理的约束,并将愈发健康。(厉佳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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