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新时代“阳光司法”创新点赞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893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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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新时代“阳光司法”创新点赞
2019-06-06 来源: 中国吉林网

  6月4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偕林主持召开2019年审判委员会第16次会议,讨论研究被告人林某故意杀人上诉案。作为司法体制改革背景下的一项重要探索和创新,此次会议首次邀请该案辩护律师到会陈述辩护意见,并接受福建高院审委会委员的提问。受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霍敏的委托,该院副检察长叶燕培列席会议并发表检察意见。(6月6日《人民法院报》)

  “正义不仅要实现,而且要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司法公开是现代政治文明的普遍性要求,加强司法公开既是落实宪法法律原则、保障人民群众参与司法的重大举措,也是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最高人民法院在2018年全国两会上的工作报告中就明确提出,要持续深化司法公开,加快建设智慧法院,扩大庭审直播、文书上网、审判流程及各类司法信息公开范围,全面拓展司法公开的广度和深度。

  审判公开是实现司法公正的有效途径。2013年11月,最高法院也已经公布《关于推进司法公开三大平台建设的若干意见》,要求法院积极创新庭审公开的方式,以视频、音频、图文、微博等适时公开庭审过程。在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同时,邀请辩护律师到会陈述意见,就是福建法院在司法改革背景下探索创新审判委员会制度改革、扩大司法公开领域的先行先试之举,能够增强群众司法公正的真实感。

  让审判权运行透明可视,才能确保司法活动最大限度地规范运行。事实上,司法审判程序的公开目的,也就在于将法官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形成判断的逻辑思路原汁原味展现在大庭广众之下,确保司法案件得到公正裁判。邀请辩护律师到会陈述意见,也有助于促进审委会委员充分听取控辩双方对案件关键事实的陈述及主张,确保依法作出公正裁判,努力把每一件案件都办成经得起历史和法律检验的铁案。

  辩护律师到审委会陈述辩护意见,也是在把审判工作置于人民群众监督之下。《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深化人民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人民法院第五个五年改革纲要(2019—2023)》明确提出,构建更加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制度体系。律师到会陈述辩护意见,不是参与表决,更不是对案件作出决定,相反却能够强化司法监督,进一步推进法院审判流程的规范化、标准化。

  “没有公开则无所谓正义。”律师审委会陈述辩护意见体现了福建高院审慎办理死刑案件的工作态度和敬业精神,是福建高院构建法官与律师尊谅互信工作机制的一次有益尝试,也是人民法院走向成熟、司法自信的体现。而今在为其点赞的同时,也希望司法机关能够积极探索促进法官与律师良性互动的渠道和方式,确保案件办理的质量、效率与效果,共同守护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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