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价协议书突破公共服务底线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9214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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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协议书突破公共服务底线
2019-07-18 来源: 中国吉林网

  7月16日,浙江金华王女士称,她在云南镇雄驻浙江永康办事处,打印一张不加盖公章的抚养义务协议书,结果被收一千元且无收据。该办事处回应称,钱系代第三方收取。已经退回。职工已处理。(7月17日澎湃新闻)

  用A4纸打印一张协议书,一般打印店只要几元,云南镇雄驻浙江永康办事处却收取当事人一千元。,这不是赤裸裸的“宰”人吗?面对质疑,该办事处的回应是,代第三方收取律师费。律师收费本该由律师主张,并事先跟当事人说明白。政府办事处凭什么越俎代庖?王女士夫妻远在浙江务工,作为政府驻外办事处,给务工群众提供必要的公共服务,不是理所应当的吗?

  与行政审批不同的是,给民众打印一份协议书只是驻外办事处代表政府提供的一种公共服务,根本不算什么权力。即使这是一种权力,公共服务者也应该具有起码的权力避嫌意识。可镇雄驻浙江永康办事处把芝麻大的公共服务权力发挥得淋漓尽致,大收天价打印费,政府办事处如此趁火打劫,实在是滑稽得没有半点技术含量。

  在举国上下进行放管服改革,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大背景下,政府驻外办事处为何胆敢挟权自重,收取天价打印费呢?我看,主要还是民众与相关部门利、地位不对称,生活中,民众不得不办这证那证的。特别是在外务工的群众如果回老家办事更是劳神费力,如果没有政府驻外办事处的帮助,想结婚的结不了,想离婚的离不了。而户口管辖权决定了能够履行婚姻登记手续的只有男女一方户口所在地及其驻外办事处。回老家来回折腾不起,民众即使心中一百个不乐意,也不得不去“挨宰”,幸亏只是一家政府驻外办事处,要是权力更大的“衙门”,权力寻租、乱收费的名目岂不更多?

  自《行政许可法》颁布执行以来,行政机关收费已有了严格的管理规定与程序要求,收费必须有理有据。除了必要的工本费以外,并没有其他收费项目。政府设立驻外办事处,授予办事处部分行政职能,本是方便广大群众的。现在的问题是,纳税人花钱养着公共服务部门,而这些部门却利用自身垄断的公共服务权力渔利,这不仅给公众带来不便与损失。另一方面也伤害了政府公信力。公共服务文章该怎么做,实际上是在考验着公共服务的底线。公共服务者显然不能不顾民众感受,为了一个“利”字,底线失守,把政府公信力就这样廉价卖掉了。

  媒体曝光以后,该办事处已经退回费用,但是这样的退回”有多长的保鲜期呢?现在,有关部门对乱收费的处理似乎形成了一种习惯模式:媒体曝光,停止收费。事情过了以后,乱收费又死灰复燃。目前除了停止、清退乱收费以外,乱收费的始作俑者被处理的消息鲜有所闻。如此循环往复,显然不能震慑乱收费。导致各种巧立名目的乱收费“水里按葫芦”,屡禁不止。在我看来,解决乱收费问题的关键在于,规范收费权限,明确问责细则,发现乱收费及时启动问责程序,不搞下不为例,不搞罚酒三杯。只有给违法违规者戴上法律制度紧箍咒,让他们付出应有代价,才能遏制住其利益冲动,维护政府公信形象。(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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