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岂能占用公交站台?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31819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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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岂能占用公交站台?
2020-07-20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十堰市民文明观察团近日反映,发现一些私家车占用公交站台,导致公交车不得不停在行车道内让乘客上下,对车辆和行人都存在安全隐患。市民观察团反映这类违法现象并不是个例,其中的安全隐患让人忧心,也和创建文明城市的要求极不相称。

  公交站台姓“公”,私人不得占用。一座城市的文明程度,有赖于良好的社会公共秩序。“车辆礼让行人”已然成为车城十堰的文明新风尚,并且这个做法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中发挥了引领示范作用。可是,良好的城市秩序不仅仅体现在文明行车,更体现在文明停车,不仅仅体现在车辆对行人的礼让,还体现在人对人、车对车的礼让。其中,私家车对公交车的礼让无疑最具有典型意义。遵守公序良俗是一种比遵守社会公德更为基础的行为素养,现实当中动辄在公交站台停车的歪风,显然和现代文明社会要求是格格不入的。

  私家车停靠公交站台违法,需要加强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明文规定,公共汽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站)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除使用上述设施的以外,不得停车。遵守公共交通秩序是驾考当中最为基本要求,私家车停靠公交站台等明知故犯的行为,不仅有悖城市文明,甚至还涉嫌违法。对此,有关部门在做好必要的城市功能配套的同时,必须坚持“零容忍”,像查酒驾那样严查私自占用公交站台、公共场所和消防通道等乱象,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形成震慑,决不能等闲视之。

  公交安全大如天,人人重视莫旁观。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私家车占用公交站台不是个别现象,已经产生了“破窗效应”,最终违规停车司空见惯、成了恶习。城市公共交通安全大如天,从道路交通管理部门到公交公司必须引起足够重视、依法查处、重拳整治,从市民文明观察团到每一名普通乘客、普通市民必须从维护自身安全、维护公共秩序、维护城市形象的角度看待这个问题,让举报车辆违规驾驶、举报车辆违规停靠、举报车辆各种不文明行为成为常态,生活在这座城市的每个人才会拥有更多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公交车应当成为城市文明一张“流动”的名片。伴随“私家车”的普及程度越来越高,“不占用公共站点从我做起”应当成为每个家庭的自觉。“文明礼让”是人世间最为宝贵的品质,让“规范驾驶”“文明停车”“公交让座”“车让人”蔚然成风,让安全出行、文明出行、绿色出行真正落地、习惯成自然,无疑需要人人参与、久久为功。(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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