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红灯堵住消防车,“有处罚”还要“有普法”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34602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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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红灯堵住消防车,“有处罚”还要“有普法”
2021-10-11 来源: 中国吉林网

  10月9日下午,宁波余姚交警通报了一起典型案例:两名车主在路口等信号灯,面对身后反复鸣笛的消防车置若罔闻,最后收到了罚单。此事发生在10月7日下午1点左右,地点在余姚泗门镇光明北路与镇北路路口。当时,接到火警的消防车一边鸣笛一边疾速沿着光明北路由北往南行驶,到这里时被堵了:两条直行车道上都有车在等信号灯。(10月10日《宁波晚报》)

  在一处红绿灯路口,消防车到达的时候,正是“红灯亮起”的时候。由于有车辆在“等红灯”,于是消防车被堵在了交通路口。被挡住去路的消防车司机急了,警报声不断。消防员急得用车上的喊话器提醒了:“车子开到前面去,开到前面去!”可即便如此,前面两辆车驾驶员仍然没有离开,直到一分钟后绿灯亮起,他们才起步离开。

  一分钟对于普通人来说很短,但对消防救援人员来说,可能就生死攸关了。事后,当地交警部门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3条、第90条的规定,对这两名“不避让执行任务的特种车辆”的车主进行处罚,分别记3分、罚款200元。应该说,这样的处罚是必须的,没有处罚就不会“长记性”。但是,事后“等红灯影响消防车出行”的两位车主也十分“委屈”。他们是这样说的:为消防车让行的规定,我们是知道的。但是,当时正是“红灯停”的时候,假如我们为了礼让消防车而去“闯红灯”那不也是违规违法行为吗?事后,我们也会因为“闯红灯”而被处罚。两名车主表示,对处罚没有任何异议,之前从未碰到过这种情况,因此不敢胡乱挪动车辆,并非故意不避让消防车辆。

  可以说,“等红灯影响消防车通行”的车主的说法,无论如何都是行不通的。对于参与救援的消防车辆,要做到无任何条件的让行,因为时间就是生命。无论面对的是消防车还是120都是如此。因为“等红灯影响救援车辆通行”显然是不行的。只不过是,两位车主的担心也并非一点道理也没有:“等红灯”的时候遇到救援车辆需要通行,到底该不该“闯红灯”?答案是一定的,不能教条地执行“不闯红灯”的规定,毕竟救援才是最重要的事情。

  这反映出的其实是普法不到位的问题,我们的普法部门必须将“为救援车辆出行让路可以闯红灯”的情况广而告之。而且,应该出台具体的执行标准,应明确“为消防车让行不处罚规则”,说明什么情况下可以“闯红灯”,什么情况下必须“闯红灯”,“闯红灯”之后如何取得交警部门执法的“豁免权”。

  礼让正在执行紧急任务的特种车辆,比如救护车、消防车、出警车等,如果导致交通违法将会被处罚,车主需要牢记这一点。但是,“有处罚”也应“有普法”,要让广大驾驶员知道“礼让特殊处理之下的违规”,是不会被处罚的!(郭元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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