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扫黑除恶 吉思广议-长白时评 侯薇 28574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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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扫黑除恶
2019-04-16 来源: 中国吉林网

  4月9日,全国扫黑办首次举行新闻发布会,向社会公开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办理扫黑除恶刑事案件的意见,对“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等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和“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问题”,一一作出进一步明确,让全国各地广泛深入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了严格的遵循。

  第一个意见,即:《关于办理恶势力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强调,要毫不动摇地坚持依法严惩恶势力犯罪的方针,坚持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坚持“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等刑事诉讼基本原则。第二个意见,即:《关于办理“套路贷”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重点从主客观两方面,揭示了“套路贷”假借民间借贷之名,行非法占有之实的本来面目。第三个意见,即:《关于办理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坚持依法全面查清黑恶势力涉案财产、利益链条原则,实现执法办案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相统一。第四个意见,即:《关于办理实施“软暴力”的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明确,跟踪滋扰他人、恶意举报诬陷、播哀乐摆花圈、喷油漆堵锁眼、摆场架势示威,等等,都属于“软暴力”。

  “两高两部”联合印发的四个办理扫黑除恶刑事案件的意见,给目前广泛深入开展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廓清了法律政策界限,为高悬利剑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扫黑除恶办成“铁案”,提供了充分的法律依据、政策要求和执法保障。涉黑涉恶刑事案件,本来就有法律界定,需要准确把握。而在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硬仗的关键期,再一次对“恶势力”“套路贷”“软暴力”等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和“黑恶势力刑事案件中财产处置问题”作出具体明确,既凸显依法严查严惩黑恶势力的尖锐性、严肃性、坚定性、精准性与有效性,又凸显法治中国行进的法制性、全面性、接续性、稳定性与安全性。同时,也体现出不冤枉任何一个好人,也不放过任何一个坏人的公平执法原则,切实对准一切黑恶势力重拳出击,进而形成凌厉攻势、高压态势,保护好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落实好强基固本行动。

  我们注意到,吉林省在广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坚持依法办案,确保办成“铁案”,做到了“绝不姑息犯罪,也不拔高惩处”。来自《吉林日报》4月16日的消息说,4月15日,延边朝鲜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在敦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法庭,依法对郭兴等17人涉恶案件进行二审公开宣判,裁定依法驳回原审被告人郭兴等人的上诉,维持了敦化市人民法院作出的原审判决。这起案件的公开宣判,对于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重要意义。针对此次公开宣判,吉林警察学院法律系主任郭艳梅教授说:“这是一起典型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该案的公开宣判,对于遏制犯罪,净化社会环境,提升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和安全感,建设平安吉林,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具有重大意义。”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在严格依法办案,顺应民心民意,彰显法治权威,符合新时代新要求。

  我们注意到,郭艳梅教授的解读具有针对性、引导性和促进性,广泛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始终都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法治行动意义深刻。正如她所说:“目前,我国司法体制改革处于攻坚阶段,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开展蕴含的法治内涵也更加深刻、更为鲜明。”她表示,党中央、国务院下发的《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中明确强调,要“坚持严格依法办案,确保办案质量和办案效率的统一,确保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要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切实把好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目前正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从全面推开向纵深推进的关键阶段,此案公正审理、公开宣判,为接下来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吹响鲜明的号角,也让人民群众树立了坚定的信心。”公开宣判,无疑都是“铁案”的亮相。

  北京大成(长春)律师事务所刑事业务部主任马丽敏律师认为,公开宣判郭兴等案件,完全体现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案件中的司法公正,体现了司法体制改革下的以审判为中心的审判方式,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绝不姑息犯罪,也不拔高惩处。由此可见,确保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关键在于把好源头关口,并始于严格依法办案,精准扫黑除恶。(中国吉林网特约专家评论员薛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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