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方百计吸纳留住人才是全面全方位振兴发展上好佳政策 吉思广议-长白时评 侯薇 291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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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方百计吸纳留住人才是全面全方位振兴发展上好佳政策
2019-07-15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些年来,牢记习近平总书记嘱托,坚持奋斗新时代,努力实现全面、全方位振兴发展的吉林省,持续高度重视和加强吸纳、留住人才的工作,并收到了显著的成效。来自澎湃新闻7月13日的报道称,7月11日,吉林召开《吉林省人才18条政策“1+3”配套实施细则》解读新闻发布会,“引才新政”提出将高层次人才评定年龄放宽到60周岁以上,进一步明确3万元至200万元的税后安家补贴发放标准,新增了鼓励人才在吉购房置业扶持政策。

  这是继去年2月,吉林省出台《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围绕聚焦人才重点、公共服务政策、引才激励政策和创新创业扶持政策四个方面制定18条激励措施之后,吉林省又一次颁布“引才新政”。此次明确的“引才新政”,无疑是对加快推动人才18条政策落地见效的巩固提升。“引才新政”主要体现在该省今年制定出台的“1+3”配套实施细则上,可谓务实而具体。吉林省的“引才新政”,既新又实,应用价值高。

  从解读角度看,“1+3”配套实施细则的内涵,分别是“主件”加上三个“附件”的配套章法。“1”是《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此为“主件”;“3”分别是《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这些均为“附件”。三个“附件”支撑起一个“主件”,进而形成具体可行的吸纳、留住人才的政策举措体系和合力,确保《中共吉林省委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激发人才活力支持人才创新创业的若干意见》得到有效的贯彻落实。

  从总体上观察,吉林省的做法凸显两个特点。第一个特点是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吸纳、留住人才实现了打破常规的历史性飞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着眼现实和未来,实行唯才是举,进一步表明吉林省求贤若渴,依靠人才推进高质量发展的认知度、行动力在增强,可谓抓到了人事工作的关键处。第二个特点是不拘一格用人才,将“引才新政”的触觉延伸至海内外。重在拆除藩篱,畅通渠道,增强吸纳、留住人才的保障力。比如:以人才评定为牵引的《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在评定范围上就打破了国籍、户籍和身份限制,允许聘期内已引进人才与新引进人才享受同等评定政策。仅此一条,即可让“引才新政”魅力大增。

  值得注意的是在评定条件上,吉林省将高层次人才的评定年龄,已放宽到60周岁以上。而在其评定方式上,则采取材料认定和答辩评审两种方式。对经评定人员,分类配套落实政策待遇。在监督管理上,对评定人才和兑现的待遇实行动态管理,在聘期内发生变化的,依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或取消。这种不复杂的评定,以及不繁琐的政策待遇兑现,具有一定的弹性,有进有退,非常灵活,完全适合吸纳、留住人才,尤其是适合吸纳、留住高层次人才,包括适合吸纳、留住60周岁以上的高层次人才。

  除上述《吉林省享受“18条”人才政策待遇对象的评定办法(试行)》外,《吉林省引进人才安家补贴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引进人才配偶就业及子女就学实施细则(试行)》《吉林省创新创业人才贡献奖励实施细则(试行)》这3个配套实施细则,也强化了吸纳、留住人才的导向、激励和稳定作用。千方百计厚待人才,重用人才,发挥人才作用,是实现全面、全方位振兴发展的上好佳政策。吉林省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值得全国各地效仿实践。(中国吉林网特约专家评论员薛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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