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现乡村治理基本现代化,人居环境整治清洁需先行 谈政论经-长白时评 侯薇 2937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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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现乡村治理基本现代化,人居环境整治清洁需先行
2019-08-12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作为乡村振兴战略的一个重要配套文件,中办、国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早在6月23日就已经由新华社受权对外全文发布。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全国乡村治理工作作了全面的安排部署,同时提出到2020年、到2035年基本实现的目标任务。

  按照指导意见要求,到2020年,现代乡村治理的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基本形成,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到2035年,乡村公共服务、公共管理、公共安全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更加完善,乡村社会治理有效、充满活力、和谐有序,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基本实现现代化。很显然,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工作共分为两步走,其基本实现目标任务的时间表,或时间节点也很明确,一个是2020年,一个是2035年。

  可见,乡村治理工作紧迫而重要。从两步走的目标任务看,乡镇和村是乡镇治理的基础单元,是乡村治理政策具体实施落实的重要层级。有关部门曾表示,将在全国开展“千村百乡”乡村治理示范村镇创建活动,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中央宣传部、民政部、司法部等五个部门将在地方创建的基础上,联合认定100个示范乡镇和1000个示范村。示范村创建的标准主要包括党组织的领导有力、村民自治依法规范、法治理念深入人心、文化道德形成新风、乡村发展充满活力、农村社会安定有序六个方面,示范乡镇创建的标准主要包括乡村治理工作机制健全、基层管理服务便捷高效、农村公共事务监督有效、乡村社会治理成效明显等四个方面。

  从实际意义理解,100个示范乡镇和1000个示范村的培树,目的只有一个,那就是“打样”。通过示范创建,培育和树立一批乡村治理的先进典型,发挥其引领、示范和辐射、带动作用,推动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在农村基层落地生根,并开花、结果。关键是需要一个过程,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既要先进典型走在前面,也要各地普遍行动。而实现乡村治理基本现代化,人居环境整治清洁也需要先行。这项工作不能等,必须抢先抓,抓实抓好,为两步走奠定牢固基础,提供坚实保障。

  据《吉林日报》8月9日报道,通化市以“一个率先,五个走在全省前列”为引领,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加快提升村容村貌,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截至目前,全市投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资金1.64亿元,清理农村道路3209公里、沟塘1607公里、公共场所930个、庭院13.14万个,清理粪堆、菌堆等农业生产废弃物6.12万立方米,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有效改善。该市抢抓这件事,很有特点。一是统筹协调,推进有序;二是突出重点,清洁有效;三是加强监督,破题有力;四是营造氛围,行动有法。

  更值得注意的是通化市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的指导意见》,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加以细化,讲究压实责任,务求实效。比如:该市制定了《通化市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方案》,确定了由市农业农村局牵头指导推动,市直有关部门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明确了以“清洁村庄助力乡村振兴”为主题,以整治影响农村人居环境的突出问题为重点,以“三清一改一建”为主要内容,动员农民群众与社会各方力量广泛参与、集中整治,着力解决村庄环境脏乱差问题,达到以干净、整洁、有序为标准的目标任务。

  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开展如此务实而有效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村庄清洁行动,是最切合实际的具体选择,也是最可行的好办法。毋庸赘述,从整治环境、清洁卫生入手,有利于动员和组织居民一起行动,培育乡村治理意识和责任感、使命感,使之人人尽责,家家出力。唯有这样坚持努力下去,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才能逐步落到实处。(中国吉林网特约专家评论员薛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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