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续选派驻村干部 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谈政论经-长白时评 罗丹 3373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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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续选派驻村干部 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2021-05-13 来源: 中国吉林网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有关决策部署,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一个创举。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在推动落实脱贫攻坚政策、组织实施扶贫项目、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提升贫困村的治理水平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实践证明,党中央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决策完全正确,广大驻村干部在脱贫攻坚一线了解民情和农情,增长了本领和才干,锻炼了务实的工作作风。党中央决定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显然是着眼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总结运用好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工作队的好经验,把乡村振兴作为培养锻炼干部的广阔舞台,为乡村振兴提供组织保证。

  持续选派驻村干部,要优中选优。当年,向贫困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就是因为贫困村是脱贫的重点,需要充分攻坚的力量,啃下最难啃的硬骨头,按既定目标实现如期脱贫摘帽。乡村振兴是我们国家实现现代化的一个关键性工程,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度、广度和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在实际情况看,“重点乡村”就是乡村振兴的薄弱点,需要从选派干部入手,增强基层组织的引领能力,为此,要按照《意见》要求,在选好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把好政治关,真正把政治素质好、工作能力强、事业心和责任感强、具备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有农村工作经验或涉农方面专业技术特长的优秀干部选派到乡村振兴第一线,以强大的力量发挥最大的组织和引领效能。

  持续选派驻村干部,要完善机制。向重点乡村持续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要借鉴脱贫攻坚期间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其中很重要的是适应乡村振兴的需要,完善政策体系、工作体系、制度体系,健全管理机制,使驻村干部的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此,要按照《意见》要求,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农办、农业农村部门及乡村振兴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工)委进行日常管理,严格落实考勤、请销假、工作报告、纪律约束等制度,派出单位加强跟踪管理,形成协调联动的管理格局。同时,派出单位要强化保障支持,加强关心关爱,在工作和生活保障上提供必要条件,解除驻村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励广大驻村第一书记和驻村队员安心工作,勇于担当作为。 

  持续选派驻村干部,要压实责任。派驻人员是到基层去干工作的,肩负重要职责使命。为此,《意见》从建强村党组织、推进强村富民、提升治理水平、为民办事服务四个方面,明确了第一书记和工作队的主要职责任务。在日常工作中,组织部门和派出单位要强化对派驻人员的思想认识,激励他们积极作为,主动作为,担当担责,大胆开拓创新,推动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锻炼成长,发挥作用,对干出成绩、群众认可的要优先重用,对工作不认真不负责的要及时进行批评教育,对不胜任或造成不良后果的及时调整处理,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促进驻村干部在乡村振兴一线增长才干。(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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