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法治引擎”,驱动乡村振兴 谈政论经-长白时评 罗丹 3393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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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好“法治引擎”,驱动乡村振兴
2021-06-15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记者从司法部9日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司法部将围绕加强农村法治建设开展为期两年的专项活动。活动以保障农村群众基本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重点,着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包括为乡村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保障农民工、特殊群体、易返贫致贫户等困难群众获得优质法律援助,开展乡村企业“法治体检”专项活动,开展“公证进乡村”“千家鉴定机构进农村”活动等。

  农业强不强、农村美不美、农民富不富,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而有效的乡村治理是基础和关键。要推动农民、农业、农村的全面发展,每一个环节都少不了“治理”,而人治的方式很容易受到“人情”的干扰,也不利于规范化地推动工作,这就需要我们加强法治建设的力度,用法治为乡村振兴护航,才能不断地提升乡村振兴战略落实的速度。脱贫之后,要做好与乡村振兴的衔接工作,这是大多数地区面临的共同问题,而法治能够助力每一项工作无缝衔接,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的任务落实。

  法治特色服务,给困难群众可触及的正义。用法律解决问题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尤其是在偏远的贫困地区,存在巨大的法治短板。要加强对乡村的法治宣传,不断地提升群众的法治素养,让他们学法、知法、懂法。同时,要为农民工、特殊群体、易返贫致贫贫困户等困难群众提供法治特色服务,在他们需要的时候给予优质的法律援助,给困难群众触手可及的正义,更好地守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用好法治引擎,为乡村产业提供法治保障。乡村要振兴,产业是关键。我们要推动乡村产业的持久发展,尤其需要用法治赋能,这就需要升级法治引擎。要针对当前法律在推动产业发展的薄弱环节进行更科学地设计,既能够保障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也能够增强乡村产业的竞争力,更能够在解决产业发展中出现的争端上发挥作用,才能更好地保障乡村产业快速、健康地发展。

  提高法治水平,持续增强乡村治理的效能。推动乡村全面振兴是一项系统工程,方方面面的工作都离不开乡村治理。要不断地提升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尤其需要提高法治水平,这就需要坚持人民主体地位,要加强法治宣传、打造法治队伍,推动送法下乡等,能够在推动乡村治理中更好地用法,提升工作的法治化水平,才能让乡村治理的效能持续提升,规范乡村的各项工作,为乡村振兴提供强有力的法治支撑。

  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6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夯实了乡村振兴的法治基础,为乡村振兴战略的落实添加了浓重的“法治笔”,能够把乡村振兴的任务、目标、要求和原则转化为法律规范,营造良好的乡村法治氛围,让法律在乡村振兴发力,打造坚强有力的“法治引擎”,驱动乡村振兴。(婧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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