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筷子费”广泛存在折射市场监管缺失缺位 焦点话题-长白时评 侯薇 2603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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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筷子费”广泛存在折射市场监管缺失缺位
2018-02-24 来源: 吉网

  西安一顾客在饭店就餐被收筷子费。法律人士认为这是饭店的一种附随义务,无论是提供所谓的消毒碗碟,还是消毒筷子,都是商家提供餐饮服务,履行餐饮服务合同的基本要素,也是必尽义务。(2月23日《新京报》)

  此次筷子费能够引发热议,源于西安这位较真的顾客。如果没有他的“死磕”,舆论也不会如此关注,商家更不会因此有所忌惮。但事实上,筷子费这一收费在许多地方许多餐馆都广泛存在。可能因为数额较小,也就一两块钱;可能因为维权难度大,费时又费力,使得很多人对此都见怪不怪。但见怪不怪的事,难道就是正常的事?

  应当指出,市场监管部门才是发现筷子费处理筷子费的主体。梳理食品安全、商家宰客等类似侵权报道,大多都是在消费者投诉之后,才能够引起监管部门重视。这种总是由舆论倒逼的工作姿态显然不是正确的姿态。监管部门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固然是事件发生后的负责任态度,但不能每次侵权事件都发生在既定事实之后,工作打好提前量、抓早抓小抓常态方是积极的预防之道。

  筷子费虽然只有寥寥一两块钱,但只要事涉消费者合法权益,关系群众在市场经济活动中的美好体验,就应该高度重视,花大力气解决。损害消费者权益事无大小。小事也可能在监管真空状态下逐渐壮大,最终危害甚众。消费者对筷子费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尚能理解,但监管部门也甘做“沉默中的大多数”,显然有悖服务为民的岗位职责,也助长了不良商家的信心和胆量。

  近些年,我国经济形势蓬勃发展,异军突起的市场主体中,也时而曝光出种种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背市场经济交易原则的负面个案。景区宰客、低价旅游陷阱、酒店用浴巾擦马桶、餐馆开瓶费等等负面典型,侵蚀了人民群众的幸福感与获得感,扰乱了正常的市场交易秩序,更折射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缺位与缺失。

  当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实现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期待,相关职能部门不能再守着过去的老思路、老办法。变被动为主动、变事后为事前,才能不断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供给源源不断的正能量。(汪东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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