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消费判刑当由判例变惯例 焦点话题-长白时评 侯薇 2672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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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迫消费判刑当由判例变惯例
2018-06-15 来源: 吉网

  封面新闻记者14日从文化和旅游部了解到,云南省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人民法院近日对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被告人李云强迫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这是云南首例导游以强迫交易被判入刑的案件。文化和旅游部要求文旅系统以此案为典型,在全系统进行警戒教育。(6月14日封面新闻)

  游客出游本是为了欣赏山水、放松身心,导游却采取辱骂、威胁、不发房卡、驱赶下车等卑劣手段,强迫游客购买商品,参加自费项目。游客花钱买罪受,哪里还有好心情旅游?该事曝光后激起网友公愤,导游李云强被法院判刑,自是咎由自取,怨不得别人。虽说半年刑期不重,但与此前导游强迫购物罚酒三杯式的处罚相比,这样的判决结果,对一些无良旅行社和无良导游无疑具有警示意义。

  针对网络曝光的个案,警方闻风而动,法院积极介入,这些是值得肯定的。不过,个案查处难有普遍意义。从强迫购物、天价餐饮到殴打游客,如果没有配套监管机制跟进,如果监管部门不使出洪荒之力,仅仅查处曝光出来的个案并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道。而低价揽客强迫消费暴露出来的旅游行业潜规则更是一个沉重的话题。

  当下,团队旅游市场的现状是,由于门票、住宿、餐饮费用不断上涨,旅游市场竞争白热化,旅行社多采取压低旅游报价的手段,吸引客源,然后从旅游质量打折、频繁安排购物,参加自费项目等环节中补足。多数导游不在旅行社拿工资,或者底薪非常微薄,他们的收入基本上依赖于游客购物,参观自费景点,从中获取佣金、回扣。而且越是旅游资源丰富的地方,这个问题越突出。云南旅游就属于这种情况。

  低价揽客也好,强制消费也好,殴打游客也罢。旅游业界乱象的背后实际上潜伏着旅游市场失控的危机。虽然不少地方提倡无障碍旅游,但面对强制购物、拿回扣等敏感问题时,都免不了落入地方保护主义的俗套。目前导游人员普遍缺乏归属感、成就感。旅行社竞争压力及导游短视的行业潜规则使导游管理、旅游市场管理的问题变得复杂起来。部分导游的劣质服务伤害了民众的旅游热情,透支了旅游市场潜力。

  我这样说,并非不理解旅行社的成本压力与导游的生存压力。在市场经济时代,既想马儿跑得快,又想马儿不吃草,那是不可能的。相关部门治理“不合理低价”带来旅游涨价的现实问题,公众并非不能理解。但是无论如何,旅行社不能用劣质旅游服务伤害民众的旅游热情,透支旅游市场潜力。

  旅游行业低价吸引游客,增加购物频率甚至强迫消费,直接撞了法律法规的红灯。旅游行业大幅提高团费吸引不到客源,沿袭低报价潜规则,增加购物频率,游客又不满意。这对矛盾貌似不可调和,其实不然。

  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有利于旅行行业合法有序竞争,为游客提供透明的消费环境。但是治理不合理低价旅游会否成为旅游行业大幅涨价的借口,游客经济负担会否大幅增加,旅游市场如何博弈出一个合理的价格,如何提高旅游品质,值得冷静思考。文化旅游部门规范旅游行业管理,清理零负团费、强制购物的旅游潜规则,旅游产品报价走向透明、真实,有利于提高公众旅游质量,无疑应该不折不扣得到落实。

  对此,旅游行业不仅要主张自身利益诉求,打击不合理低价旅游,更要在优化旅游服务上下工夫。如果强迫消费入刑由判例变惯例,旅游行业无序竞争状态被打破,旅游报价回归合理水平,游客旅游质量得到保证,旅游潜规则逐渐消除,旅游业界声誉好转,对于实施国民休闲计划,激活公众观光热情,大有裨益。否则,不合理低价旅游、强制购物屡禁不止,导游甚至辱骂、驱赶、殴打自己的衣食父母,对景区、旅行社、导游、游客是一个多输的结局。(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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