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速“过山车”,执罚正义否? 焦点话题-长白时评 侯薇 2689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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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速“过山车”,执罚正义否?
2018-07-17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同一条道路,一会儿限速80公里/小时,一会儿时速限值就变成了70公里、60公里、40公里。在山东,短短一条一百多公里长的潍高路,限速值20多分钟内竟然能切换7次,局部行驶几乎1分钟一变。(7月15日大众日报)

  凌乱而任性的限速监控,不啻合法的“马路陷阱”——既不能有效保障驾驶安全,也让被罚的司机心有不甘。至于道路交通秩序,未必就能在过山车般的限速体验中实现。道理很简单,实在是高频跳跃地非限不可,为何不最直接地加装几个红绿灯呢?

  随时加速、随时刹车,在突兀而密集的限速标志下,开车就像坐过山车一样,实在是叫人头疼的出行体验。道路限速的目的正义,指向交通秩序与安全。不过,如果设置太随意、限得太教条,限速监控难免让人误会成“创收宝盒”。

  这里有两个基本逻辑:第一,限速无可原罪。比如潍高路小车限速80公里/小时的标识,是道路建设时设置的,其他限速标识大都是根据周边环境添加的,比如附近有村庄就会限速60公里/小时,有学校就会限速40公里/小时。 这样的限速格局,法理上说也没什么错。第二,限速不仅要有点的研判、更要有面的考量。在一段并不太长的道路上,限速值的设置,起码要秉持一致性、稳定性。如果环境限速的数值太过于跳跃,完全可以取一个折中的限速值,既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也能兼顾车辆的通行效率。

  退一万步说,即便过山车般的限速是非限不可的,硬件设置上恐怕也不该有太明显的瑕疵吧。现实叫人费解,就像被罚的司机们说的,“道路附近有村庄、学校,限速是好事,但现在看不清楚路边的限速标识,随便一脚油门下去,就会超速被扣分、罚款。”一条普通道路,又不是赛车手的竞技场,不仅限速值忽高忽低,甚至限速标识还要“躲猫猫”,也难怪开车的要一肚子气。

  事实上,2013年底,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就出台过《关于规范查处机动车违反限速规定交通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彼时新政出台的背景,就是要终结限速违法执法的隐蔽性和随意性。然而,在具体的基层操作中,“看不清楚路边限速标识”的情况恐怕仍非个例。尤其是类似“20多分钟切换7次”驾驶模式的路段,恐怕更要对测速监控来个“常规体检”。像这种特殊路段,不谈基本的限速标志要清楚明确,更应该在数百米开外就要人性化提醒司机——限速多变,谨慎驾驶。

  突如其来的限速,频繁到让人抓狂的地步,在程序正义上显然是说不过去的。眼下而言,对国省道、城市道路测速抓拍设备进行全面排查,既要依法设置、更要契合民意,也是迫在眉睫的民生实事。(邓海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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