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付不起的代价”是打击不诚信利器 焦点话题-长白时评 侯薇 283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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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不起的代价”是打击不诚信利器 焦点话题-长白时评 侯薇 2837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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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不起的代价”是打击不诚信利器
2019-03-15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种施以严惩的鲜明态度,引起社会公众的高度认同。(3月15日《法制日报》)

  年年315,年年说诚信,为何年年总有商家欺诈消费者,为何年年都有消费者受到假冒伪劣商品的危害?不是法制不健全,不是消费者维权意识不足,而是我们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违法行为上少利器。

  政府工作报告在强调要推动消费稳定增长时的最后一句话是“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让群众放心消费、便利消费”。如何做到这一点,笔者认为,关键是要“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唯如此,才能让违法者心中有敬畏,行中有收敛。现实中,一些违法者之所以敢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之所以敢欺诈消费者,根本原因,就是不怕惩罚,因为他们认为,惩罚只是罚酒三杯,惩罚只是毛毛雨,即使惩罚也合算。现在,我们就要拿出最严厉的惩罚,让违法者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让其一日违法,一时不诚信,终身受到煎熬,最终,让其得不偿失,不敢违背,不敢失信。

  那么,如何让“付不起的代价”打击不诚信利器横空出世,锋利无比呢?笔者认为,关键是做好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在法制上,进行锻造,就是拿出惩罚的具体法规标准,打造震慑力,让违法者望而生畏;二是要在执行上,快刀斩乱麻,让消费者不麻烦,让违规者很头疼,调动消费者维权的积极性,打击违规者的侥幸心理。三是在惩罚到位上,要坚决彻底,不拖拉,不松口,通过网络曝光、群众监督、黑名单,不留任何缓冲机会,让违规者一失足而千古恨,后悔不已。

  2019年消费维权年的主题——“信用让消费更放心”,如何打造这个“信用”?就是要对不守信用的商家进行严惩,让其付出付不起的代价,这个代价是金钱的,是荣誉的,你违法,你不诚信,就让你把所有赚到的钱都吐出来,而且还会让你负债累累,再也不能从事这个行业。

  “付不起的代价”是打击不诚信利器,唯有利器发威,不诚信者才能心惊胆战,不敢越雷池一步;唯有利器护航,消费者才能维护权益,理直气壮。打击不诚信利器,是促进诚信建设的法宝,多多益善。(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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