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让群众受益,更要让群众满意 有理讲理-长白时评 孙婧楠 2300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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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让群众受益,更要让群众满意
2017-01-09 来源: 吉林日报

  改革开放30多年来,各级党委、政府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人民群众生活做了大量工作,公共服务和民生支出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越来越大。应该说,从总体来看,人民群众对我们的工作是满意的。但不和谐的音符依然存在,群众上访事件经常发生,有的矛盾还相当尖锐。那么,为什么我们为老百姓干好事,办实事,想方设法让群众受益却得不到他们的完全认可,甚至引起强烈不满呢?这个问题原因很多,情况各有不同。现择其要者归纳为如下三个方面。

  一是要切实了解情况,看群众是否真正受益了。

  有时候,我们要为群众办一件好事,做一项决策,心里想得像一朵花,可具体操作起来,却与预想的情况渐行渐远,最后完全走了样,甚至起了反作用,老百姓怨声载道。这时,你就是把心“扒”出来也没有用。老百姓只认结果,不看你的初衷。比如,有的地方建经济适用房,用心是好的,是想为低收入者解决住房问题。可是最后得到照顾的却不全是困难群体,还有开宝马车的人。你让老百姓怎么满意?

  这种“政策异化”的现象,领导干部必须有清醒的认识,不要以为出台一条好政策就完事大吉了。政策好比鞋子,穿得久了,鞋帮会出洞,鞋跟会磨偏,需要钉鞋掌,需要及时修补和纠偏。如果我们脱离实际,不及时了解下情,任凭“变形”的政策伤害群众利益,那么群众对我们的意见就会越来越大。更可怕的是,如果这时我们还沉迷于做好事的“自我陶醉”之中,那么就会离群众越来越远,矛盾和冲突就无法避免。解决的办法只有一个:经常深入群众,切实了解下情,看看你的政策“异化”没有?“变质”没有?群众真正受益了没有?这是每一个领导干部必须时时修炼的“基本功”。

  有时候,我们心里想着做好事,想让群众受益,可是群众却不买账,甚至有抵触情绪。这是为什么呢?遇有这种情况,肯定是因为我们脱离实际,没有和群众想到一起去。比如,甲事关乎群众的切身之痛,而乙事则无关痛痒、可有可无。这时,我们就应该下大力气把甲事做好。如果我们弃甲事不顾,一门心思做乙事,而且还要做得尽善尽美。那么群众就难免会有反感。归根到底,这也是实事求是的问题。我们不论做什么事都要从实际出发,做好事也不例外。否则,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未必有“好报”。

  比如前些年有的地方为了搞新农村建设,集中为农民盖了二层小楼,很漂亮、很气派。楼盖完了,农民却坚决不上去。他们说,我人是上去了,可是院子没了,我的鸡鸭鹅狗怎么办?总不能把猪圈搬到二楼吧?还有,农用车放哪儿?在楼下丢了怎么办?最后,盖好的楼在那儿闲着,喝西北风。像这类脱离群众生活实际的所谓“好事”,群众是不会“领情”的。

  二是要让利益受损害的群众也满意。

  有时候,我们做一件好事,在让一部分群众受益的同时,可能会不可避免地使另一部分群众的利益受损害,或者为了群众的长远利益而使其若干眼前利益受损害。这时,这些利益受到损害的群众肯定会不满意。如何让这部分群众能理解,进而也满意,这才是最难的事情。我们所说的“群众满意”,就应该也包括这部分群众。

  比如,有的县城为改变市容市貌,决定高标准地铺设人行步道。而政府又财力有限,于是就要求临街商户“门前包保”。虽推进过程中略有难度,最后还是如期完成了,县城面貌大变其样,老百姓交口称赞。应该说效果是好的,群众是满意的。临街商家“自铺门前路”对做生意有好处,所以也有“满意”之处。但毕竟他们是“被做好事”,自己花钱,为市政作贡献,肯定有不快之处。像这种事,作为政府部门,必须心里明白,话要说到,工作要做到。拿不出钱,可以给荣誉。或者采取其他办法,总之要让他们得到一定补偿,心理平衡,脸上有光。这样,他们才会从心里满意。

  群众利益有长远与眼前之分。我们为群众做好事,不能只看一时一事。有些事,从眼前来看,群众得了好处,是好事,可是从长远来看,却影响群众的根本利益。群众有想法、有意见是正常的。我们必须设身处地为群众着想,才能化解矛盾,把好事做好,让群众满意。

  比如我们上一个项目,需要征用土地。这个项目可能与大部分群众的利益密切相关,但是征地的对象却是一小部分人。即使给他们几十万元补偿款,看起来是很大一笔数字,但是坐吃山空,钱总有用完的一天,钱花完了怎么办?过去“土里刨食”虽然辛苦,但总还有个饭碗。现在“饭碗”没了,将来吃饭成了问题,能不担心吗?就是有抵触情绪也很正常。虽然通过做工作,可以暂时平息,但是却像埋下一颗定时炸弹。为了能让群众持续地满意,我们可否换一下思维:无论是投资建厂还是推进城镇化建设,都根据实际情况,比如把农民的补偿金入股经营,或与他们签订用工合同,对他们今后的生活做出适当安排,这样才会既办了好事,又让群众满意。

  对于这类事,最重要的还是要做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跟群众讲清眼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个人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关系,引导大家向远看,识大体。当然,这类工作肯定不好做,但是只要拿出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精神,加上“苦口婆心”,群众是会理解的。有道是“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再说,做群众思想工作是共产党员的“看家本领”,面对群众的重大利益,我们需要勇于担当。

  比如,某地要新上一条铁路线,需要占用农民土地修路基。此项工程,对当地经济发展有巨大好处。可是,在商量征地补偿时,当地村民“狮子大张口”,最终使项目“泡汤”,铁路绕道而去。事后回想起来,上上下下都追悔莫及。这一案例的教训是,领导干部对于群众的长远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必须抱定一种有担当、敢负责的态度。群众不理解、不接受,要不厌其烦地做思想工作。否则,群众寻思过味儿来,反而埋怨当领导的“没正事儿”“不作为”。

  三是要端正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接受人民群众的检验和评判。

  其实,最让老百姓不满意的,往往还是我们的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用老百姓的话说就是“脸难看”。

  毛主席说:“嗟来之食,吃下去肚子要疼的。”如果把这句话用在工作态度上,就可以解释为:你不尊重人民群众,像打发叫花子一样,那么即使你给群众办好事,群众也心堵得慌,高兴不起来。我们有些干部把自己当成救世主,以恩赐的态度对待群众,好像为群众办点好事就浑身都是理了。高高在上,盛气凌人,对人民群众的咨询质疑不屑一顾。有的甚至说:“你不用问了,说了你也不明白。反正是好事,你还信不着是咋的?”对人民群众的埋怨更是气不打一处来,没有好态度。心想:“我这么费力为你办好事,你还埋怨我,真是不知好歹”。有的认为群众无理取闹,“蹬鼻子上脸”“不可理喻”……如此等等。结果,想办一件好事,惹了一肚子闷气,甚至由此得出消极结论:好事难做,好人难当,以后这样的事干脆别干……

  那么问题到底出在哪里?说来说去还是我们自己的态度不端正。首先,认为干好事就有功了,就可以对群众理直气壮地说话,指手画脚地批评了。这怎么行?我们不是经常把人民比作父母吗?为人民群众做好事,就好比为父母“尽孝”。哪有一边替父母打扫房间,一边埋怨指责,说父母这也不对,那也不对的?老父亲若一生气,肯定会说,“得了,不用你干了,别在这儿惹我生气。”明明是一件好事,就这样办砸了。孔子在讲“孝道”的时候说,对于老人,帮助干点家务活,好吃好喝供着,这个容易做到。最不容易做到的是和颜悦色,即所谓“色难”。看来,在为群众做好事时也是一样,最难的还是有个好态度。

  还有一种错误观念是“一俊遮百丑”。以为我是好心,干的是好事,我问心无愧。工作中出点问题是难免的,群众应该理解我、谅解我。即使我有点私心,占了点小便宜,与我对人民做出的贡献相比,也是九牛一毛。怎么不看看我给你们干的那些好事呢?越这样想越委屈,越不服气。最后,可能会闹得不可开交。这显然是一种错误态度。好事和丑事是不能用加减法来抵消的。你干的好事,群众记着,不会忘。但是缺点错误,群众也不会视而不见。古人说:“十目所视,十手所指,其严乎?”答案是“严!”这就是群众监督,我们人人都要接受。

  习近平总书记说,“我们党的执政水平和执政成效都不是由自己说了算,必须而且只能由人民来评判。人民是我们党的工作的最高裁决者和最终评判者。”认真学习这段话就不难理解,干好事也要接受人民的评判。不是干件好事就“跳出三界外,不在五行中”了,就可以“免予评判”了,那是不可能的。在球场上即使赢球了,也要听裁判“吹哨”,否则,照样被罚出场外。如果我们都有这样一种心态,一种认识,那么事情就好办了。好事就有希望办好了,群众就会满意了。(陈耀辉)

  《吉林日报》2017年1月9日04版

责任编辑:孙婧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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