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30日,湖南芷江女子邓某携带子弹准备坐高铁去长沙,过安检时被车站工作人员及时查获,面对警察询问,女子称子弹里的火药可以治姐姐的病,让其开口说话。(5月2日红网)
“女子携带子弹乘高铁被查,称弹药泡水喝能治病”,初读报道的标题便不由得让人联想到“法盲”“愚昧”“无知”这类的词汇,然而仔细回味后却又觉得这篇小报道很值得深思。
首先,我国明令禁止个人及单位私藏枪支弹药,对其的管控更是极其严格,一旦超过法律标准的红线必将受到严厉的惩罚。而文中的女子无论从何处得到的子弹按理都该交给当地的派出所或者相关部门,然而事实的结果却并非如此,若非此次在乘坐高铁被车站安检人员查获,这颗子弹究竟何时能被正确的处理恐难得之。枪支弹药如此重要的安全监管应该由谁负责?铁路安检吗?肯定不是,那么是否类似的现象也出现在其他人的身上?
其次,子弹属于危险品,无论何时子弹都禁止带入火车的物品。候车室及火车上的广播,也不只一次的提醒旅客,禁止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虽说因姐姐患脑血栓和中风瘫痪在床无法说话,又在治疗中不见好转,同为亲人的心情可以理解。但是这绝不是可以携带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危险品乘车的理由,而是甘愿为亲情铤而走险,心存侥幸以身试法的借口。所谓的教育过后,交出子弹,接受处罚,是否能真正起到以儆效尤的作用?能否让他人对法律心存敬畏而杜绝类似现象的发生?
最后,无论是在城市或者农村,当人身患顽疾久治不愈看不到希望、又得不到内心安慰之时,病急乱投医绝对不是什么新鲜事。很多人因此偏听偏信所谓的“偏方治百病”,最终不但病未曾治好,反而却带来更严重的伤害,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那位听信“以毒攻毒”用毒蛇为女儿治病的父亲便是个很好的例子。那么为何如今患者宁愿信“偏方”而不相信正规医疗机构正规的处方?是医生技术不精还是其他原因有待商榷,但归根结底恐怕或多或少的难辞其咎吧!
新闻的目的是报道事实的真相,反映的是社会大众的生活现象与生存状态,普通百姓可以随看随忘一笑而过,而那些与民生息息相关的执政部门呢?是否该因此对号入座而得到一些警醒,扪心自问履职尽责否?(徐新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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