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队托”背后的陷阱需要法治填补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4919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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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排队托”背后的陷阱需要法治填补
2017-08-30 来源: 吉网

  近来,“网红店”频频出现,引来社会关注。“网红店”“吸睛”的一大利器便是排队——店铺门前排起长龙,一派生意火爆的景象,进而吸引消费者。然而,有人提出,“网红店”门前排起的长队是“虚假繁荣”,店铺雇佣“排队托”已然涉嫌商业欺诈。(8月28日《人民日报海外版》)

  想不到小小的排队背后,还存在着这样多的猫腻,实在令人意外,雇人排队,这种行为不仅违背商业诚信,也是对消费者的一种欺骗,这种营销陷阱需要法治去填补。

  雇人排队不是一个新鲜事物,这种行为在很多地方很多领域都存在,店铺开业,促销活动等,一些商家都会花钱雇一些闲散人员进行排队,一方面可以烘托气氛,彰显店铺的人气,另一方面也可以起到迷惑公众,吸引消费的结果。一些人看到店铺门前排着长龙,自然会想当然地认为这家店铺人气旺,生意好,继而趋之若鹜,这是一种从众心理在作祟,一些商家正是看到了消费者的这种从众和盲从心理,玩起了雇托排队的把戏。导致很多消费者上当受骗。

  雇托排队,虽然可能在短时间内形成轰动,吸引关注,达到理想的效果,但是却非长久之计。因为一些消费者即便盲从,在亲身体验了消费之后,也不会二次上当,反而会对商家的这种欺骗行为嗤之以鼻,这无疑是对市场信誉和品牌损失的一种透支,因此,这种看似聪明的“排队”行为,实际上却是一种愚蠢的做法,是一种短视之举,到头来甚至可能自毁招牌,弄巧成拙,注定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对于雇托排队的行为,法规有着明确的禁止,《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雇用他人等方式进行欺骗性销售诱导,否则,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而且,该办法第十九条还规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还应将被处罚的商家记入失信“黑名单”,及时向社会公布。可见,雇托排队并非法制空白,关键是法治,是执法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这一方面可能因为,这种行为存在着很大的隐蔽性,不易被发现,而且存在着取证难等因素,导致长期得不到治理,另一方面也可能因为,这种行为对消费者并没有造成实质伤害,虽然消费者有一种上当受骗的感觉,但是实际上消费者享受到了相应的产品和服务,其真正利益并没有受到侵犯。因此,执法的缺失,是导致雇托排队泛滥的主要原因,也是导致很多时候,消费者对这种消费陷阱只能吃哑巴亏的原因。

  这就需要加强法治,对这种欺骗消费者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惩治,一方面可以加强法制教育,引导闲散人员认识到这种弄虚作假行为的危害,认识到参与雇托排队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另一方面,引导消费者对这种雇托排队行为说“不”,遭遇这种欺诈消费,应该理直气壮地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当然相关部门也应该加强对商家的监管和约束,发现这种欺骗行为,依法严惩,通过法治震慑,倒逼商家诚信经营。(朱雀丹心)

责任编辑: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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