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打黑中介也要供好公租房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2628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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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黑中介也要供好公租房
2018-04-02 来源: 吉网

  3月31日,北京市住建委执法人员直奔群众反映房租上涨异常、存在“黑中介”“二房东”现象的大兴旧宫、海淀慈寿寺等区域开展突击检查。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针对近期群众集中反映个别区域房租异常上涨、“黑中介”及“二房东”参与哄抬房租、欺行霸市、操纵房屋租赁市场等违法违规现象,北京市延续去年“3·17”新政以来的高压执法势头,严厉打击扰乱租赁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4月1日《北京日报》)

  针对房租异常上涨的情况,北京市严管房屋租赁市场,严打黑中介和无良房东,维护租房人的权益。其积极意义自不待言。如果相关部门执法给力,黑中介、二房东随意涨房租,欺侮承租人的情况会大为减少。

  但是,如果房价高高在上,出租房供不应求,政府仅仅靠严打黑中介、二房东,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政府认真执行公租房政策,多建一些公租房、廉租房,低价出租给外来工句子,激活住房租赁市场值得考虑。如此既能解决租房者的困难,又能迫降不断攀升的房租。

  由于原有住房保障体系的制度限制,买不起房的城市夹心层被排除在住房保障体系之外,外来务工人员与城市保障房源绝缘,租房成为他们不能承受之重。住建部发布的《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规定,本地及外来人员均可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如果地方政府不折不扣建好公租房,有利于增加租房市场供应,平抑房租,群租问题也将迎刃而解。

  在住建部出台规定之前,公租房在一些城市已经有所探索与发展。从各地实践看,发展公租房对“夹心层”、外来务工人员提供稳定房源,满足其过渡性基本居住需求,对实现“居者有其屋”、促进城市化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但是,相对于“居者有其屋”的社会需要来说,公租房供应数量仍然是杯水车薪。包括北京在内的一些城市公租房供给局限于专业人才与部分白领人士,普通打工者并没有住上公租房。笔者注意到,住建部公租房新规把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租房保障范围的同时,也附加了“在本地稳定就业须达到规定年限”的准入条件。对于普通打工者来说,找到就业岗位已经颇为不易,还要求稳定就业达到规定的年限,公租房对他们可望不可即。

  因此,要让公租房法规政策真正惠及民生,需要地方政府尽职尽责,做好这样几件事。一是保证公租房建设的数量与质量,扩大公租房供给范围,让包括外来人员在内的更多无房户受益,别让“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成为打工者获取公租房资源的障碍。二是公租房选址应该配套设施完善,方便租户工作、生活,公租房租金应低于同地段同类型住房,别因房租过高、选址偏远、配套不足,让公租房曲高和寡。三是公租房供给要精确制导,不能跑偏走样。

  作为百姓重要生活资料的住房产品,不仅是商品;它实际上带有准公共品的性质,让百姓“居者有其屋”,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给百姓提供包括公租房在内的保障房源,是政府应有的责任担当。地方政府应该拿出诚意回应民众期待,认真履行公租房的供给责任,抑制房租异常上涨。

  由于城市无房群体庞大,公租房资源僧多粥少,富人也想从中穷人口中抢食。但是公租房是保障中低收入群众居住权利的重要防线,并非普遍的政策待遇。公租房供给对象的确认,应自觉接受社会监督,从而把有限的公租房分配给真正需要的人。由于公租房是一种过渡性住房保障措施,租房人具有较大的流动性。相关部门在对供给对象严格把关的同时,对公租房退出也要严格把关。如果租房人收入状况发生变化,已自购住房,就要及时收回公租房。把公租房留给租不起房的穷人。避免因为公租房准入退出机制不完善、监管不到位,被人鸠占鹊巢。只有法律制度的笼子越细密,掌管笼门钥匙的人越认真,公租房政策越给力,才能真正管住黑中介、二房东,让无房户、住房困难户居者有其屋。(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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