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2日15时许,四川江油市一处楼房无人区域,15岁刘某甲因矛盾邀约13岁刘某乙、14岁彭某某,对14岁赖某某实施辱骂、威胁和殴打,多名同行人员围观并拍摄视频。赖某某头皮及双膝多处挫伤,经鉴定为轻微伤。视频后续被上传网络,引发广泛传播。目前,包括施暴者及围观者全部到案。
每一次校园霸凌事件,舆论更多地倾向于严惩施暴者。本案中,公安机关依法对刘某甲、彭某某作出治安处罚的决定;对刘某乙及其余围观人员批评教育,责令其监护人严加管教。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相关规定,对刘某甲、彭某某正按程序开展送往专门学校进行矫治教育的相关工作。
然而公众疑虑难消:当施暴者宣称“进过十几次,二十分钟就出来”,当刘某乙的暴力行为仅换来口头告诫,严惩是否已然触及治理的边界?
施暴者是未成年,如何才算严惩?当下,年龄界限成为部分施暴者事实上的“护身符”,现行制度下对未满14周岁的重复违法者缺乏有效震慑手段。2026年新治安管理处罚法拟允许对14-16岁重复违法者执行拘留,虽为积极信号,但公众对矫治教育能否真正根除暴力倾向的疑虑犹存。法律惩戒框架面对现实的困窘在此刻暴露无遗。
专门学校运作机制与成效评估的不透明,更削弱了社会对矫治效果的信任。法律作为底线,其威慑力与矫治力正面临严峻拷问。可以想象到,若年龄特权未被打破,矫治教育流于形式,则任何“专门学校”终将成为一块变相的“免责牌”。
案件背后更沉痛的,是多重社会结构性缺陷的投影。 施暴者多来自失管家庭,刘某甲、彭某某业已休学的状态,暴露出家庭教育监护的严重缺位。而围观者拍摄并传播暴力视频的行为,在造成受害者二次心理创伤的同时,更折射出对暴力麻木乃至娱乐化的扭曲心态。赖某某母亲身为聋哑人,女儿长期在校受排挤、转学未果的遭遇,则揭示了社会支持网络对特殊困境家庭的疏漏,个体脆弱性在系统性忽视中不断放大。一边,施暴者嚣张宣称“不怕进派出所”,一边,聋哑母亲的女儿在无助中承受暴力,这尖锐对比恰是对社会治理的检验。
严惩远非终点,唯有构建法律惩处、教育预防、社会支持联动的综合治理体系,方为治本之道。法律层面需探索针对恶性暴力的“破龄追责”可能,并对助长暴力的围观拍摄行为增设中间惩戒措施。教育场域亟需强化家校协同:学校应建立早期矛盾识别与干预机制,家长则须落实监护责任,必要时追究失职之过。技术手段如校园隐蔽区域监控全覆盖,可提升快速响应能力。对于受害者,除身体治疗外,强制施暴方承担心理康复费用、为受排挤学生开辟绿色转学通道,是修复创伤的关键保障。
全社会系统治理,是通往安全未来的必由之路。从江油事件中我们看到,矫正施暴者不应仅仅是事后补救,而是筑牢事前预防堤。毕竟,法律处罚仅是治标的最低防线,根除暴力毒苗,需家庭不再纵容、学校不再漠视、社会不再沉默。唯有编织一张由“施暴者档案追踪、科学心理矫治、监护人连带追责”共同构筑的系统防护网,我们才能真正守护每一株幼苗在阳光下无惧生长。(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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