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时评评论员 杨飞
8月24日,河北省沧州市孟村公安局发布警情通报:8月22日,我局接报警,某小区发生一起刑事案件,致受害人刘某某死亡。接警后,公安机关依法开展现场勘查、调查取证等工作,将犯罪嫌疑人金某、张某抓获,并依法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
一声叹息,满腔愤慨。连日来,该消息就在互联网上引发了强烈关注。温暖的家庭因为家暴而支离破碎,真让人扼腕叹息。有知情人表示:“最开始这个男的打她,她会跟家里说。后来就不说了,都是自己闷着。”再加上“经法医检验,刘某某系钝性外力作用致颅脑损伤死亡”,这些也都足以表明刘某某生前遭受到的家暴之惨烈。而今人们在为刘某某年轻生命逝去而叹息的同时,也开始再次深刻反思屡禁不止的家庭暴力如何能够彻底遏制。
事实上,对于家暴行为,法律自来都是“零容忍”。比如,《反家庭暴力法》第三十三条就明确规定,加害人实施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也不仅如此,《反家庭暴力法》还详细规定了除当事人之外,其近亲属、居村委、当事双方单位等机构和个人都应承担的责任。但遗憾的是,尽管有着法律的震慑,家暴行为却屡屡发生。先前全国妇联一份最新数据统计就显示,2024年,我国家庭暴力的发生率高达29.7%至35.7%。
那么,反家暴究竟该怎么做?从实际情况来看,在每十个家庭中就有两到三个家庭可能正遭受家庭暴力折磨,这也让“家暴”二字更触目惊心。而今我们要反家暴,首先必须将法律落到实处,对家暴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同时,受害者也必须打破“家丑不可外扬”思维,敢于发声。政府和社会组织应进一步完善家暴受害者救助体系,为受害者提供更全面、更有效的支持。由于家暴行为多发生在家庭,社区和邻里还可以建立家暴预警机制,在预防和干预家暴行为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家暴绝不是“家务事”,其不仅破坏家庭和谐,更践踏法律尊严。刘某某被害事件再次给我们提了个醒:家暴离我们很近,反家暴任重道远。当然,反家暴绝不是纸上谈兵,必须集结全社会之力,从多方面予以推进。比如,细化《反家庭暴力法》规定的协助执行主体的范围、程序、职责及不依法履职后果等等,就是其中关键一环。
总之,反家暴是一场持久战,需要全社会行动起来,每一名公民、每一个机构都积极参与,厚植反家庭暴力的社会土壤,让家庭真正地成为温暖的避风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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