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时评评论员 杨飞
近日,陕西西安等地出台政策,全面暂停网约车“一口价”等低价营销行为,严禁任何形式的价格欺诈和恶意压价。而在此前,江西鹰潭、河南开封、广东清远等多地也相继出台类似政策,禁止平台以“一口价”模式强制司机接单,治理无序低价竞争行为。
衣食住行,样样皆为民生必需。随着互联网普及和人们生活水平提高,网约车也越来越在生活中“火”了起来。交通运输部数据显示,网约车监管信息交互系统7月份共收到订单信息7.87亿单,其市场之庞大由此可见一斑。相应地,各种网约车平台也是越来越多。从交通运输部统计数据来看,截至2025年7月31日,全国共有392家网约车平台公司取得网约车平台经营许可。在这种情况下,为了抢占市场份额,分到更大的“蛋糕”,各网约车平台也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
同台竞技,网约车“一口价”订单也是应运而生。顾名思义,网约车“一口价”订单就是系统根据预估里程、时长、实时路况等因素给出固定结算价格。客观而言,由于价格便宜和预期可控,网约车“一口价”对乘客具有较大吸引力。当然,随着乘客打车出行需求增加,也有助于相关网约车平台抢占市场份额。只是网约车“一口价”却对司机显得“不友善”。毕竟若遇到堵车或意外绕行,增加的时间和燃油成本只能由司机来承担。由此导致在“一口价”模式下,接单增多而收入却未增。
进而言之,若网约车“一口价”长期低于运营成本,其目的是为了抢占更多的市场份额,已经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二款关于“低价倾销”的规定。可以说,网约车“一口价”将部分成本转由司机承担,既不符合市场规律也不可持续。从现实情况来看,低价订单容易造成“多劳不多得”结果,也让司机对“一口价”订单持抵触态度。因此,暂停网约车“一口价”等低价营销行为对司机而言可谓重大利好。但要做的还有很多,比如解决“接单增多而收入未增”问题。
一石激起千层浪。围绕暂停网约车“一口价”等低价营销行为,各方也是争议不断。当然,其核心还是要平衡乘客、司机、平台等各方利益。再细点来说,就需要监管部门不断完善规则,充分听取各方意见,出台更加行之有效的措施,在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进一步保障相关从业者的权益。对于网约车平台而言,也应制定更透明的计价规则、更合理的抽成比例和更高效的运营调度。毕竟不管是网约车行业也好,外卖行业也罢,若陷入价格恶性竞争怪圈,到头来损害的还是行业整体利益。
本期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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