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先自证清白?身份被盗用不该由群众买单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4030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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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先自证清白?身份被盗用不该由群众买单
2026-03-19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长白时评评论员 唐小兰

  曾女士与丈夫于2004年登记结婚,婚后一直生活在江苏省句容市。2024年5月,丈夫做生意失败,不仅赔光了家中积蓄,还欠下不少外债,夫妻感情因此出现裂痕,闹到要离婚的地步。然而,就在曾女士和丈夫到当地民政局办理离婚时,工作人员告诉她,她名下同时存在四段婚姻登记记录,无法办理离婚手续。系统显示,曾女士的另外三段婚姻登记于2006年3月到9月期间,登记地分别在江苏、江西的三个地方。但曾女士说,自己对此毫不知情。

  想离婚先自证清白,只因身份被莫名盗用。正常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却牵出数段“幽灵婚姻”,不仅不能办,还要为自证清白一遍遍奔波举证,这样现实又荒诞的遭遇,让人感到揪心、糟心、气愤。离婚难的背后,是信息核验的漏洞、是权责不对等的尴尬、是个体面对系统的无力,当“被结婚”变成维权难题时,我们不禁要问:系统漏洞、审核失守、信息泄露酿成的苦果,凭什么要普通群众买单?身份盗用不该成为公民的问题,公平正义不该让无辜者用漫长举证去兑换,堵住冒用源头,弥补制度短板,让每一个人都能免于无妄之灾。

  类似“被结婚”的荒唐事,从来不是孤例。被贷款、被法人、被股东、被犯罪……新闻里隔三差五就出现,有人莫名背上巨额债务,有人求职被拒,有人办业务处处受限。明明是信息被冒用、审核有漏洞、数据不互通,最后所有麻烦、所有委屈、所有奔波,全都压在无辜群众身上。对普通人而言,时间、精力、名誉都是成本,可这些代价,往往没人主动承担。

  “被结婚”之痛,不只在办事难,更戳中普通人的婚恋尊严。在很多人眼里,婚姻是人生大事,容不得半点草率。一个人突然背上多次婚姻记录,很容易被异样眼光看待,被误解、被议论、被贴上标签,甚至被当成人生的遗憾与失败。这种精神上的压力和名誉上的伤害,是对人格尊严的冒犯,对朴素婚恋价值观的刺痛。

  别让自证清白,寒了正常办事的心。办理离婚,本是按流程办理的正常业务。可当系统里多出几段莫须有的婚姻记录,当事人就瞬间陷入被动。要证明“我没结过婚”,比证明“我结过婚”难得多。当事人明明没有到场、没有签字、没有真实的婚姻关系,却要四处开证明、反复跑部门,为别人的失误和监管的漏洞买单,这不仅伤害个体权益,更消耗公众对政务服务的信任。

  个人信息安全,从来都不是小事,而是守护自身权益的第一道防线。每个人都要提高信息保护意识,身份证妥善保管,丢失后第一时间挂失报备,不随意泄露身份信息,从源头减少被冒用的风险。

  根治“被结婚”乱象,必须内外兼治、多方发力。“被结婚”背后暴露的是数据联通不畅、信息核验不严格、纠错机制不顺畅等制度短板。因此,法律要明确责任,为受害者撑腰;检察机关要强化检察监督,对侵害群众权益的信息漏洞及时介入、督促整改;人民法院、公安部门、民政部门等要打破数据壁垒,严格身份核验。把管理做在前面、把责任扛在肩上,从根本上减少“被结婚”“被负债”等荒唐事,不让群众为非自身原因造成的错误付出代价。

  政务服务的温度,体现在细节里,更体现在责任担当上。别让办事者在自证中寒心,别让受害者在维权中疲惫。系统的错,决不能让群众买单。身份安全不容侵犯,婚恋尊严不容伤害,治理有温度,办事有速度,群众才有安全感。

  本期编辑:侯薇

  初审: 侯薇   复审: 孙晓云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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