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不法敢于自卫,让正当防卫挺直腰杆 社会纵议-长白时评 侯薇 4035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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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不法敢于自卫,让正当防卫挺直腰杆
2026-04-07 来源: 中国吉林网

  据法治最前线报道,广东佛山顺德区发生一起抢劫案,37岁生意人荣女士驾车驶出车库时,遭劫匪埋伏。劫匪持铁制工具砸碎车窗,拉扯其头发抢走副驾驶位手袋,袋内装有8万余元现金及收款单据,随后劫匪骑摩托车逃窜。

  当不法突如其来,是忍气吞声还是勇敢自卫?答案早已清晰:面对侵害,依法自卫不是过错,而是权利。广东佛山37岁女老板遭持械抢劫8万元周转金,情急之下驾车追击撞翻劫匪摩托,致一死两伤。法院终审认定正当防卫、无罪,两名劫匪分别获刑12年、11年。这一判决全网叫好,不仅守住了正义底线,更让正当防卫真正挺直腰杆,以法治力量守护公平正义,让每一次合法自卫都有底气、有支撑、有保障。

  很多人会问:抢完跑了再撞,算不算事后报复?法院说得明白:抢劫是连续过程,不是“钱到手就结束”。劫匪刚得手、还在视野内、钱能当场追回,就属于“不法侵害仍在进行” 。荣女士是当场追击、只为拿回自己的血汗钱,不是事后寻仇,完全合情合法。更关键的是,劫匪持械砸窗、暴力伤人,已经属于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抢劫犯罪,法律明确赋予“特殊防卫权”,面对这种恶行,防卫致不法者伤亡,不算过当、不担刑责。

  法律为正当防卫划清清晰边界,让普通人面对侵害敢出手、不彷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条第三款的明确规定,‌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司法不再模糊尺度、不搞事后苛责,把防卫的边界讲清楚、立明白,民众面对不法时才不会畏首畏尾,敢于用合法手段保护自己与财产。

  正当防卫讲法理,绝不是比谁受伤更重、谁闹谁有理。过去不少人顾虑“还手即互殴”“死伤即担责”,受害者反而束手束脚。但法律从不是“和稀泥”,更不护着坏人。本案判决打破歪理:判断防卫是否正当,要立足现场紧急情境,结合侵害强度、防卫目的综合认定,而非单纯看结果伤情。女老板是制止侵害、追回财物,并非事后报复,法理上站得住、情理上说得通。司法坚决摒弃“唯结果论”,不向不法让步,才是真正的公平正义。

  守法者不该担惊受怕,作恶者必须付出代价。法治为正义撑腰,让更多人敢于正当防卫,是法治社会应有的底气。面对抢劫、行凶等严重暴力犯罪,不必犹豫、不必忍让,该反击就反击、该追击就追击,法律是最坚实的后盾。守法者心安,作恶者忌惮,社会安全感才会实实在在提升。

  法不向不法低头,正义才会抬头,人民才敢向恶行亮剑。 正当防卫不是“选择题”,而是法律赋予的“护身符”,更是社会正气的基石。当每一个受害者都敢挺直腰杆、果断自卫,当每一次正当防卫都能得到法律坚定支持,坏人就不敢肆意妄为,社会才会更有安全感、更有正气。面对不法,勇敢站出来;法律在后,正义在前——这才是我们想要的法治底气,也是社会最该有的模样,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安心、更有尊严。(唐小兰)

  本期编辑: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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