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岁产妇赵秀玲在山东淄博市周村区妇幼保健院做剖宫产手术时,突发呼吸心跳骤停,经抢救后转院治疗,最终不幸离世。此后3年,淄博市医学会、山东省医学会、中华医学会先后作出三份鉴定结论,从“不属于医疗事故”到“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轻微责任”,再到“一级甲等医疗事故、医方承担主要责任”,三次鉴定,得出三种不同结论。
公平正义,不仅需要最终到位,更需要过程可期。一场悲剧、三份鉴定、几度反转,让个案维权步履维艰,也让公众对医疗鉴定的公正性产生深深疑虑。医疗事故鉴定从“无责”到“医方轻微责”再到“医方主责”,迟到的正义虽弥足珍贵,但漫长的维权煎熬、摇摆不定的鉴定结果,不断透支公众对医疗体系的信任。守护医患信任,容不得反复拉锯,更经不起一次次消耗。
医疗的底色是生命相托。患者躺上手术台,交出的是毫无保留的信任。涉事产妇风险等级评估为橙色,纳入高危专案管理,这意味着院方从一开始就预判潜在安全隐患。对于高危孕妇,严密监测、重点管护,是医疗机构不可推卸的责任。令人惋惜的是,多重预警并未换来严密的防护。大家或许能够包容医学局限带来的遗憾,却难以谅解制度空转、责任悬空造成的悲剧。一旦医疗底线失守,损耗的不只是一个家庭,更是全社会沉淀已久的医患信任。
比医疗过失更刺痛人心的,是三次鉴定反转的荒诞。医疗事故鉴定是定分止争的标尺,是还原真相的依据,理当严谨、客观、经得起检验。可同一份病历、同一起事件,市级鉴定说无责,省级鉴定说轻微,国家级鉴定说主要责任,三级结论差距之大,令人瞠目。普通人不懂医学专业,但看得懂常识,如果前两份鉴定都能如此轻易地被推翻,那医疗鉴定的权威性何在?患者维权的成本又该有多高?
信任的建立需要经年累月,崩塌却只在一瞬。我们从不否认,绝大多数医务工作者坚守岗位、救死扶伤,用专业和担当守护着万家灯火。但正因为如此,个别案例中的失责与失序才格外令人痛心。医者与患者,本是并肩对抗疾病的同盟,不该变成博弈对立的两端。可责任认定需要几番反转、正义需要漫长等待,旁观者难免产生顾虑,心中那份“医者可信”的笃定,就会一点点松动。
更值得深思的是追责的力度。最终鉴定落定后,涉事医院被处以警告,3名涉事医生分别被暂停执业7至9个月。面对逝去的生命,这样的处置力度很难回应社会期待。卫健部门曾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警方初步研判认为不构成犯罪不予立案。行政追责的边界在哪里?医疗事故的惩戒力度是否足以形成震慑?这些问题,有待制度给出明确答案。
悲剧不能止于追责。个案处置会画上句号,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容忽视。既要规范医疗鉴定机制,也要完善医疗事故追责体系。把教训转化为制度力量,才能避免相似的伤痛再度上演。
一次悲剧,是一记沉重警钟。医疗安全依靠的不是个别环节的补救,而是鉴定、监管、追责完整制度链条的共同托举。以个案为镜鉴,做到鉴定公允、责罚相当、监管到位,医患之间那份生死相托的信赖,才能够行稳致远。(唐小兰)
本期编辑:罗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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