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公交车与宝马车斗气飙车”事件进一步发酵,视频中,公交车与宝马车出现多次轧白实线变道、急刹别车的危险驾驶行为。今天(8月20日)上午,公交方面相关人士向记者确认,目前,涉事司机已经被暂停工作,将按公司的规章制度处理。北京交警也已开展调查,将依法严肃处理。(8月20日《新京报》)
笔者以为,北京公交车与宝马车斗气飙车事件的处理,不能以涉事公交司机被停职而画上句号。
毫无疑问,涉事公交车司机在这场恶意别车事件中是主要过错方,应承担事件的主要责任。视频显示,在两车发生斗气别车纠纷前,公交车违规轧白实线,连续跨越两条车道,变道至最右侧的行车道等候绿灯。此时,将与公交车发生纠纷的宝马越野车位于其车辆左侧。信号灯变绿后,公交车率先起步,未打转向灯向左变道,由于变道速度过快,显然把后方的宝马越野车给“别”了一下,宝马越野车随后向左躲避,尾部刹车灯亮起。
可见,如果涉事公交车司机起步左拐时注意观察左侧的车辆,并按行车规范打转向灯,就不至于将后方的宝马越野车“别”了一下,影响到了宝马越野车的行驶,其后的相互别车都以此而生。尤其不能让人容忍的是,当宝马越野车超车去别公交车后,公交车司机连续两次急打轮变道,别停宝马越野车。似乎在涉事公交车司机看来,他别人家车并非故意,对方别他车,纯属故意,这种“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强盗逻辑显然是不对的。可以说涉事公交车司机被公司停职纯属咎由自取。
但是,一个巴掌拍不响,涉事宝马越野车车主在这场别车纠纷中也并非毫无过错。如果说第一次别车完全是涉事公交车司机的责任的话,宝马越野车车主完全可以一笑了之,这就不会发生后面相互别车的闹剧了。但是,涉事宝马越野车车主主似乎也不能吃一点亏,数秒后,他急加速向前追赶,超越到公交车前方后反“别”了公交车一次。这次别车就是涉事宝马越野车车主的过错了。
尽管公交车与宝马越野车斗气飙车并未酿成车毁人亡的交通事故,相互别车具有明显的主观恶意,并非单纯的错误操作导致的一般的交通违法行为。2017年5月东莞发生的“175秒高速疯狂别车”事件中,驾驶员刘某平被以“变更车道影响相关机动车正常行驶”处以200元罚款,并写下检讨书。后因别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并严重危害其他车辆的行车安全,根据《刑法》第114条的规定,刘某平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警方刑事拘留。建议北京警方对此开展调查,并依据有关法规对双方驾驶员进行处罚,如果一方或双方行为涉嫌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犯罪,还要追究一方或双方的刑事责任。(维扬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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