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新闻网6月14日作出报道说,随着天津提高了2017年最低工资标准,今年以来,至少已有上海、深圳、陕西、山东、青海、福建、天津等7个地区上调了最低月工资标准。其中,上海、深圳、天津的最低月工资标准超过了2000元大关。这是一件关乎经济发展与民生改善,大接地气的实事、大事,而上调最低月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应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启动,更需要以法治行动来保驾护航,避免不确定、不稳定因素的干扰。
我们注意到,进入6月份以来,天津、青海等地宣布提高最低月工资标准,其额度、幅度都比较大。其中,天津宣布从今年7月1日起上调最低月工资标准,由每月1950元调整为每月2050元,涨了100元,涨幅为4.88%。而非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最低小时工资标准,也由每人每小时19.5元,调整为每人每小时20.8元,涨了1.30元,涨幅为6.25%。作为发达地区,天津对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上调,对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的上调,从额度、幅度看,可谓不小。
作为欠发达的地区,青海对最低月工资标准的上调额度、幅度也不小。不看基数,仅看涨幅,青海可谓有突破,居于领先位置。青海决定从今年5月1日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现行的西宁市、海东市1250元/月人,海南州、海北州、黄南州1260元/月人,海西州、果洛州、玉树州1270元/月人,统一调整为1500元/月人。这意味着青海全省的最低月工资标准,省内不再分为三六九等。从全省最低月工资平均标准1260元的涨幅看,青海为16%,高于发达地区天津的涨幅9.75个百分点。这已经不容易了。青海能做到,别的省市区没有理由做不到。
据了解,从今年4月1日起,上海最低月工资标准已经从2190元调整到2300元,涨了110元,涨幅为4.78%。从今年5月1日起,陕西一类工资区全日制最低月工资标准,已经提高到1680元。从今年6月1日起,深圳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最低月工资标准,已经提高到2130元,山东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已经提高到1810元。从今年7月1日起,福建一类地区月最低工资标准,将提高到1700元。这些省市的上调额度、幅度,也不小。
目前,上海、深圳、天津这三个地区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均超过了2000元。其中,上海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300元,居于全国最高水平。深圳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130元,以170元之差落后于上海,居于全国第二高水平。天津最低月工资标准为2050元,以80元之差,落后于深圳,位居全国第三高水平。当然,这可能是暂时的比较,估计还有后来者,谁高谁低会有全面的排行榜出现。不过,最低月工资标准超过2000元,就现在的经济发展状况和消费程度看,确实不算低了。
问题是上调的最低月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如果不包括“五险一金”,“五险一金”另给的话,那还说得过去。如果包括“五险一金”,就难免要尴尬了,恐怕连吃饭的钱也不能完全解决不。这是一个实际问题,在上调最低月工资标准和最低小时工资标准时,必须有所考虑,有所解决。在这个方面,上海做得就很到位。比如:该市规定,最低月工资标准是不包含“五险一金”的。最低月工资标准不含劳动者个人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这两笔钱应由用人单位另行支付。因此而言,上海上调的2300元最低月工资标准,具有一定的含金量。
关于最低月工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界定,我国颁布的《最低工资规定》早已明确。按照《最低工资规定》要求,最低工资标准,一般采取月最低工资标准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的形式。月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全日制就业劳动者,小时最低工资标准适用于非全日制就业劳动者。据此,省区市范围内的不同行政区域可以有不同的最低工资标准。也就是说,允许彼此之间有差距,不一定都统一起来。
尽管实行弹性标准,但根据《最低工资规定》,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下列各项以后,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这是具体明确的,必须兑现。剔除的项目是: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由于《最低工资规定》未明确是否剔除“五险一金”,对于最低月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是否包含“五险一金”,各地区有了不同的做法。
有的地方明确不包含“五险一金”,而有的地方则包含“五险一金”。这是《最低工资规定》留下的空白,需要修改、完善。上调最低月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反映的是当地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的实际状况是好是坏,其实力和后劲如何。面对这样的重要问题,解决起来不可只靠一时的政策措施,而是要靠法治行动保驾护航。只有加强法治行动,才能有最低的月工资标准、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的基本保障,不至于嘴上会气产生随意性。(薛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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