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2日,中国新闻网曾作出报道说,近年来,校园欺凌事件的频发备受社会关注。针对这一现象,继今年5月国务院部署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之后,日前,官方再度向这一现象“亮剑”。这次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部门之多,整治的措施之严,为史上少见。
谈起校园欺凌事件,人们都无比憎恨。校园欺凌,说到底,就是带有“弱肉强食森林法则”味道的欺负人、凌辱人、攻击人、伤害人的违法、缺德、犯罪错的行为,不得人心。从概念上看,校园欺凌就是指同学间欺负弱小的行为,多发生在中小学。由于很多国家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一些学生会长期受到欺凌。在欺凌过程中,也会形成一个复杂的互动状态。
校园欺凌性质严重,行为严重,后果严重,其恶劣影响难以在短时间内消除。比如:一旦发生了校园欺凌事件,就会对同学构成心理安全威胁,直接妨碍身心健康,阻碍和损害人格发展。至于学习成绩下降、表现萎靡不振、行为受局限、恐惧感强,等等,更是令人纠心不已的事情。
有人说,校园欺凌行为不一定在校园内发生,但放学后同学间出现的欺负行为,也属于校园欺凌行为。这种说法,从一定角度看,有其道理。只要校园校外发生了同学间的欺负行为,就具备了校园欺凌行为的基本特征。不管在何地,凡是同学间存在欺负弱小的现象,令受害者在心灵、在肉体上感到痛苦,无疑均构成校园欺凌行为。
校园内外安全,莫过于解决好同学间和睦相处,携手相行,“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快乐发育,健康成长,全面进步,持续发展,等等,这些涉及人生的大事。而根除校园欺凌行为,为学生们撑起安全蓝天,则是第一位的工作。在我国,重视和加强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已经是一环紧扣一环,步步不松懈的政府行动。
我们注意到,11月11日,国家教育部联合中央综治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等九部门,印发了《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意见要求加强教育预防、依法惩戒和综合治理,切实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事件的发生。《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由于内容集中、办法具体、责任严格、防治严肃、处置严厉,也被人们称之为史上“最严”的校园欺凌专项“治理令”。
这让人们想起,今年5月9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就曾印发了《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这项通知明确要求全国各地,针对校园欺凌暴力现象展开为期9个月时间的专项治理行动。此举,当时被媒体高度评价为国家层面首次针对校园欺凌现象的“亮剑”。
《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和《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的相继印发,充分体现出我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多部门捏成拳头,一起出击,凸显高压态势,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严于以往,保持“零容忍”痕迹清晰。不过,我们一方面要联合行动,我们一方面要齐抓共管。
联合行动,就是要相对集中一段时间摸底排查,严查严惩,依法打击一批,在全社会形成威慑力;齐抓共管,就是要落实责任,常抓常做,多在预防和治理的结合上下功夫,在全社会形成保护力。事实表明,任何形式的校园欺凌行为,都是不可接受的,不可容忍的,不可放行的,必须首先加强预防,必须采取办法控制和有效打击。
作为学校,作为家庭,作为社会,都没有任何理由置若罔闻,麻木不仁,都需要动员起来,组织起来,行动起来,贯彻落实好《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从严从紧从实地抓预防、搞治理,为校园内外学生们的安全主动保驾护航。(薛宝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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