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中国有超过100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如果不采取有效的行动降低死亡率,2030年这一数字将会达到每年200万人,2050年将达到每年300万人。”世界卫生组织驻华代表处技术官员Kelvin Khow在近日举行的戒烟“医者先行”主题活动上,概述了烟草在中国引起的健康危害。在我国3亿烟民中,青少年吸烟者超过4000万人且吸烟率在逐年上升,开始吸烟的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6月8日《中国青年报》)
每年超过100万人死于与烟草相关的疾病,在我国3亿烟民中,青少年吸烟者超过4000万人且吸烟率在逐年上升,开始吸烟的年龄呈现低龄化趋势。青少年吸烟影响学习不说,还影响身体发育,造成香烟依赖,青少年吸烟的危害之大不是危言耸听。青少年吸烟的年龄不断降低,如何防止青少年对香烟产生兴趣,减少未成年烟民,是一件十分紧迫的事情。
从理论上讲,提高烟草税可以降低烟草行业利润,也可以减少烟民。但是,烟草企业可能把“损失”设法转移到消费者的头上。而且,提高烟价只对烟瘾不大,戒烟意志强的人管用。多数人不会因为烟价上涨就放弃吸烟。提高烟价除了增加烟民的吸烟成本以外,只会迫使一些经济不宽裕的烟民选择价格低廉、质量低劣的香烟,这不仅不能减少他们的医疗成本,改善他们的健康状况,还会增加他们的健康风险。一些无良商贩甚至化整为零,把香烟一支支卖给孩子。
保护下一代的健康刻不容缓。《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三十七条明文规定: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不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的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已成年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但是从青少年吸烟率逐年上升的尴尬现实来看,相关禁令形同虚设。我认为,在禁止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卖烟方面,国外的经验值得借鉴。如1995年美国香烟管制新措施规定:禁止在学校和学生活动区域设置香烟售卖机;卖烟者应查明顾客确已年过18岁。有的城市出动警车在学校附近巡逻,规定第一次看到青少年吸烟将予以没收并告知校方、家长;第二次则要上专门劝阻吸烟的学习班;第三次则须交付500至1000美元罚款,或去参加社区劳动。加拿大政府实行严格的禁烟法令,18岁以下购买香烟属于非法;父母或其他人令18岁以下儿童购买香烟,可判处有期徒刑两年。韩国政府禁止向19岁以下青少年售烟。否则将被罚款1000万韩元(折合人民币6.9万元)或者入狱两年。还有的国家与地区在香烟盒上印制腐烂的肺部、骷髅的头像、漆黑的牙齿等恐怖图案,让孩子对香烟产生厌恶感、恐怖感,使他们自觉拒烟。
只要真心为孩子下一代健康着想,有关部门创设控烟氛围,删减影视剧吸烟镜头,从形式上学习国外的控烟经验并不困难,控烟难就难在落实。“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烟酒”如何落实呢?在我看来,一方面售烟者要增强社会责任感,不能为了蝇头小利伤害孩子;另一方面,有关部门要明确处罚细则并提高执行力。一旦经营者向未成年人售烟,甚至拆掉烟包装按“支”出售,就要坚决查处,让经营者付出应有的法律与经济代价。在这方面,学校还负有教育与举证责任。
此外,青少年吸烟低龄化,与现实生活中大人潜移默化的影响,“烟草影视”的误导有关。孩子们看着大人们吞云吐雾的镜头,他们又怎么不模仿呢?因此,我认为,除了禁止向未成年人卖烟以外,删减影视剧中的吸烟镜头,成年人不在孩子面前吸烟,减少吞云吐雾镜头的误导,避免大人吸烟误导孩子十分重要。大人在私人场合、隐蔽区域抽烟暂且不论,对于司空见惯的公共场所吸烟现象,完全应该戴上法律紧箍咒。有报道说,公共场所吸烟现象遭到许多国家立法禁止。比如,英国先后通过五部法令,对所有室内公共场合禁烟,个人违法罚款200英镑,商家违法最高罚款2500英镑。法国各类政府机构、企业办公楼、购物中心、学校、火车站、机场和医院等公共场所均禁止吸烟,每个在上述场所点燃香烟的瘾君子,都将面临罚款。连物业管理者也将面临罚单。我们总谈“与国际接轨”,在控烟方面为何不能尽快接轨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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