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娃”成“国事” 让家庭教育真正守护成长 文体娱教-长白时评 侯薇 40115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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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娃”成“国事” 让家庭教育真正守护成长
2026-01-07 来源: 中国吉林网

  长白时评评论员 四岳

  “父母离婚、子女受伤”的困境如何破解?父母能否放弃对未成年子女的探望?公职监护人如何更好地履行家庭教育职责?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6起“家庭教育指导令”司法适用典型案例,再次向全社会释放一个清晰信号,家庭教育不再是关起门来的“私事”,而是关乎国家未来、法治秩序与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的“国事”。这一转变,不仅标志着《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从纸面走向实践,更意味着中国正以司法力量介入家庭内部,重构父母责任的法律边界。

  当“家事”升格为“国事”,表明法律不再袖手旁观。过去,“孩子是自家的,怎么教是自家的事”曾是普遍认知。然而,随着社会结构变迁、离婚率攀升、留守儿童问题加剧,家庭教育失范已成为未成年人心理障碍、辍学,甚至违法犯罪的重要诱因。最高法此次发布的案例中,有夫妻长期争吵致女儿抑郁辍学,法院不仅判决离婚,还强制父母接受情绪管理与亲子沟通课程;也有母亲虐待、指使8岁女童偷窃并阻挠其接受义务教育,最终被撤销监护资格,由社区居委会担任公职监护人。这些案件无不揭示:当家庭教育严重缺位或扭曲时,国家有权,也有责依法干预,而“家庭教育指导令”正是这一责任的司法化体现,它不是建议,而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命令。

  从“惩罚”到“赋能”看司法干预的新逻辑。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典型案例展现的并非简单的惩戒逻辑,而是“干预—指导—支持”的系统性治理思路。例如,在小如(化名)案中,法院在指定社区居委会为监护人后,同步发出《家庭教育责任告知书》,要求其设立专人专岗、定期探访、保障义务教育、建立成长档案,并监督委托照护人履行职责。这种“国家监护+亲属代养”模式,既避免了机构化抚养的情感缺失,又通过制度设计确保教育责任不落空。

  尽管成效初显,但“家庭教育指导令”的落地仍面临现实挑战。目前全国尚无统一的执行标准,部分地区缺乏专业家庭教育指导师队伍,回访监督机制也亟待完善。更重要的是,如何避免“令”沦为形式主义?最高法此次强调“专人回访检查”“完成家庭作业”等细节,可谓是对执行实效的回应。其实,或可探索一些新路径,比如将家庭教育指导纳入社区公共服务体系,构建协同育人社会支持体系,建立多部门协同机制,并探索将拒不履行指导令的行为纳入信用惩戒或强制措施范畴。只有这样,才能让“指导令”不止于一纸文书。

  用法治守护童年。最高法的典型案例表明,中国正迈出关键一步,当“爱”不再等于“放任”,当“管教”必须遵循科学与法律,家庭教育才能真正成为孩子人生的第一块基石,而非第一道伤痕。而这也正是我们想要努力做到的,体现出的不仅是法律的进步,更是文明的觉醒。

  本期编辑:侯薇

  初审: 侯薇   复审: 孙晓云   终审: 朱宝明 吉网新闻热线:0431-82902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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