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人”广告吸引眼球伤害自己 焦点话题-长白时评 侯薇 20094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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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人”广告吸引眼球伤害自己
2016-03-30 来源: 中国吉林网

“可以砍人,不可以砍价”,这条雷人广告宣传语惊现武昌一闹市街头,让不少路过的行人惊叹不已。(3月29日武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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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想出这么一个雷人的广告宣传标语呢?陈女士解释,他们采取的薄利多销的营销方式,做这行利润很低了,他们不希望消费者再讨价还价,并且广告宣传标语仅仅是想突出标新立异的特点,吸引人眼球而已。的确,这个“砍人”广告狗吸引人的,但是,却亵渎了广告文明。

很显然,这样的“砍人”悄然宣扬了“砍人”这种暴力现象,其实,设计者就是用这种别人都不愿意宣扬,不敢宣扬的东西在标新立异,在吸引人的眼球。尽管初衷不是为了真宣扬“砍人”,但是,客观上起到了宣传作用,应该受到惩罚。

广告应该是社会的一张文明名片,应该传递正能量,昂扬正气风,广告应该是文明的催化剂,不应该是文明的污浊药。

广告当然应该突出标新立异,当然应该吸引人眼球。但是,标新立异需要用智慧,吸引眼球需要用创新。这种智慧应该是阳光灿烂的智慧,这种创新应该是正气昂扬的创新。不能拿低俗,那暴力来打造。不过,现实中,通过低俗,通过暴力打造广告设计的还不少,于是,一些雷人广告频繁出现,让广告走向了污浊,走向了畸形,让人们对广告望而生厌。

比如,这个“可以砍人,不可以砍价”广告,虽然吸引人眼球,但必然让人感到厌烦,因为,你这个商家宣扬了暴力,谁愿意去一个有暴力倾向的商店呢?这样的广告设计的结果是偷鸡不成蚀把米,最终伤害的还是自己,纯粹是挥刀自宫,自毁形象。

做广告是一个很智慧的工作,但是,智慧的前提是道德,是正气,是正能量,只有这样的广告才能既吸引人眼球,又能吸引顾客来购买你的商品。广告应该告诉公众,我这里是你温暖的家园,是你幸福的乐园,是你消费的桃花源,只有坚守这些宗旨的标新利益,吸引眼球的广告是才真正的好广告。

广告时代,标新立异,可以,但是,应该标出促进社会文明进步的新,立出美丽社会景观的异;吸引眼球,可以,但是,应该吸引追求幸福的眼球,向往美丽的眼球。这样,才能实现广告的精彩效应,吸引顾客,美丽社会,赢得商业效益。(殷建光)

责任编辑:侯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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