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师生恋并不荒唐滑稽 焦点话题-长白时评 侯薇 2105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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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师生恋并不荒唐滑稽
2016-06-13 来源: 中国吉林网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严乙铭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呼...

近日,北京理工大学教授严乙铭发表的一篇文章中呼吁高校应明令禁止师生恋的观点,引起了大家的关注和热议。严乙铭回应称这个观点是在“建设现代大学制度应进行利益规避”的前提下提出的,他表示,师生恋是一个开放性的话题,欢迎社会公众对他的观点提出不同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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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生恋是个老生常谈的话题,流传至今甚至已经染上了桃色色彩。严乙铭教授呼吁高校禁止师生恋,就没有例外地引来广泛关注,甚至一度被斥“荒唐”“滑稽”。我们也承认,现行法律中并无禁止师生谈恋爱的条款。只要符合法律规定,只要不违背公序良俗,纯洁的师生恋的确无可厚非。比如鲁迅和许广平、沈从文和张兆和、杨振宁和翁帆,其就演绎了一段段爱情佳话。

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那种神雕侠侣般的师生恋,而今恐怕只能存在于梦境里。现实中,一些高校教师常常打着恋爱的幌子,诱骗甚至胁迫女生发生性关系。沸沸扬扬的“厦大博导被举报诱奸女生”丑闻,就是一个鲜明的例子。最近几年高校也的确频频爆出师生桃色丑闻,这些夹杂着利益纠葛、感情欺骗、家庭纠纷等杂质的师生恋已经让纯洁的师生恋彻底飞到了九霄云外。

事实上,多数师生恋都夹杂着利益纠葛。毕竟高校里教师掌握着话语权,在学分评价、论文通过、学位授予等方面甚至有着“生杀大权”。比如说,高校评选奖学金、助学金等等,老师都有着很大发言权。通过不伦不类的师生恋,学生在无形中的确能够增加获取奖助学金几率,在评优评先中也能增加筹码。当然,这已经违反了教育公平原则。退一步来讲,即使师生是纯洁的感情关系,也不符合现代大学制度的利益回避原则。

禁止师生恋,对于师德建设也是有百利而无一弊。法律与道德可谓一体两翼,在规范人们工作生活学习中都发挥着不可或缺的作用。教师的行为,既需要法律规范也需要职业伦理道德规范。固然法律没有规定不能师生恋,但选择教师作为职业就应当放弃某些方面的自由,教育部《关于建立健全高校师德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就规定了师德标准的七条红线,其中一条便是“教师不得对学生实施性骚扰或与学生发生不正当关系”。

高校师生之间,本质上就应是一种平等关系。受多种因素影响,当前高校师生之间角色并不平等。一个普遍怪相就是,学生评价老师渠道很少,甚至根本不起作用。要改变这种现状,除了禁止师生恋之外,高校更应尽快完善学生评价教师制度体系,提高学生话语权,将不合格的害群之马清理出教师队伍。由此观之,在利益规避前提下,禁止师生恋并不荒唐和滑稽,甚至应当获得普遍支持。(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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