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码在监狱,长病的话国家还管,有吃有喝的,比在社会上还强,我试着。”近日,山东省青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抢劫案,嫌犯是一名65岁的老人李某,尚处在假释期内,而他再次实施犯罪却是为了能够“牢”有所养。(11月7日齐鲁网)
十七年的牢狱生涯让李某与整个时代和社会严重脱节。出狱后,李某没有住处、没有朋友、没有收入,身体也越来越衰弱。李某的生活根本没有着落。好不容易重获自由的李某无奈之下,想到了再次入狱养老的馊主意。看到此情此景,我不禁想起为入狱养老,故意高调抢劫的湖南老人付达信。付达信因抢劫最终如愿入狱,过上了“牢”有所养,“有馒头和稀饭,不用劳动,生病有人看”的“美好生活”。但是“好景不长”,付达信出狱以后又陷入了生活困境。
从法律的角度讲,李某在假释期间又犯新罪,等待他的必将是法律的制裁。但是看到农村老人养老无门,无奈入狱养老的尴尬养老图景,让人五味杂陈。在我看来,无论是李某希望再次“享受”高墙下的“政府养老”,还是付达信高调抢劫入狱养老,都扯出了农村老人养老难的沉重话题。
据介绍,年届七旬的付达信是湖南祁东县农民。他有四个兄弟姊妹,生活一直很困难。由于贫穷,他没娶上媳妇,年轻时能靠务农勉强养活自己,岁数大了,身体也有病,干不动农活,把村里分的地交了回去。作为没有生活来源的五保户,村里每年给他600元生活补助,根本不够吃饭。
虽说李某有一个儿子,于情于理,儿子都应该孝敬老人。但是李某入狱17年,根本没有对孩子尽到抚养义务,而且李某的儿子自身生活窘迫,他并没有多余的钱供养刑期未满假释回家的父亲。我在想:如果李某拥有基本的生活保障,每月像城里老人一样拥有退休金或者每月数百元低保金,他或许不会主动用人身自由去换取基本的养老待遇。
尽管一些农村地区早在九十年代就办理了老农保,但是从媒体反馈的信息来看,不少老年农民现在领到的养老金只有区区几元钱,买棒棒糖、养蛐蛐还差不多,根本不可能养老。就是后来推行的新农保政策,老年农民能够领到的养老金也只有几十元。在当前物价水平下,靠这点钱养老完全是杯水车薪。农民养老基本还靠养儿防老。如果自己身体健康,子女日子过得红火,养老倒还好办。如果子女生活困难或者不孝顺,农村老人的晚景十分凄凉。农村老人自杀的报道不断见诸报端,就是佐证。
因此,“入狱养老”这样的极端事件实际上反映出农村老人老无所养,社会保障机制不完善的深刻问题。对此,政府应有所反思,有所行动。压缩“三公”经费,关注弱势群体的现实生活状况,健全养老体系与社会救助体系,帮助更多孤残人群、遭遇突发灾害、疾病折腾等特困群众渡过难关。让弱势群体分享改革发展成果,真正做到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责任。如果不理清这些基本的民生问题,因贫穷引发的极端事件还会重演。(叶祝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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