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因两年内受到晋江市环境保护局三次行政处罚,我公司及法定代表人深感愧疚,在此就本公司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作出公开道歉,并保证今后落实环保主体责任,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近日,晋江农家亲食品有限责任公司等12家企业在媒体上刊登环保公开道歉书,这是环保承诺书的“升级版”。一段时间来,晋江市环保局针对环境违法企业主要采取登报承诺制度。今后对两年内受过多次处罚的企业,晋江市环保局将责令其向社会公开道歉。(12月19日《泉州晚报》)
不仅依法对环保违法企业实施处罚,还责令其向社会公开道歉,这种执法行为不仅是对法制威严的维护,也可以提升法制震慑。
很长时期以来,企业出现环保违法行为,环保部门都会按照法律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处罚结束后,就意味着整个执法程序的完成,可是这种处罚对一些企业来说,却未必能起到警示和震慑作用,一些企业甚至产生了“环保违法只要交点罚金就了事”的思维,导致出现重复违法,多次违法的行为,给环境保护造成巨大危害,比如,一些企业出现环保违法,环保部门进行执法,企业只要按照规定缴纳罚款,就可以万事大吉,这种处罚不足以引起企业对环保的重视,容易导致一些企业出现“只要交钱,就可以违法”的思想,这种思想不仅严重损害着法制威严,也给环境造成巨大危害。因为,很多时候,这点罚金与企业违法取得利益相比,根本不值一提,这就导致一些企业无视环保,屡教不改,出现多次违法行为。
而今,除了受到执法部门的处罚,还要在媒体刊登道歉书,这种处罚不仅提升着法制震慑,也是对企业的一种惩罚升级。在很多企业眼中,名声和信誉比效益更重要,刊登道歉书无疑会对企业信誉和名声造成巨大的影响,这种影响直接关系着企业效益和发展,影响着企业的市场形象和品牌价值,这也是很多企业比较在意的。要知道,信誉是企业的生命,一旦企业背负“污名”,将会造成致命的结果。责令企业刊登道歉书可以说击中了企业的“软肋”,对违法生产可以起到积极地遏制效果,可以说是一种治理企业污染的事半功倍的科学有效手段。
更为重要的是,在媒体刊登道歉书,扩散这种惩罚,还是对其他企业的一种警示。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起到杀一儆百的效果,有效遏制污染行为的发生。因此,要求违法企业刊登道歉书,不仅可以增强法制震慑,实际上也是在提升违法成本,这种举措是治理企业污染、加强环境保护的积极之举。(朱雀丹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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