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偏桥子镇大贵口村考察调研时指出,“我们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理顺“城”这一边,更要顾好“乡”这一头。换言之,没有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就有短板,就谈不上“全面”。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任务,是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重要举措,是推动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务之急就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让“繁荣的农村”与“繁华的城市”相得益彰。
要着力补短板促平衡实现同步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在现代化进程中,如何处理好工农关系、城乡关系,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现代化的成败。现阶段,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主要体现,农业农村仍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突出短板。与快速推进的工业化、城镇化相比,农业农村发展步伐还跟不上,城乡要素交换不平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差距明显,“一条腿长、一条腿短”的问题比较突出。建设繁荣的农村是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重要任务,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强化以工补农、以城带乡,投入更多的资源和力量优先发展农业农村,确保在现代化进程中农业农村不掉队、同步赶上来,实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
补短板要认清城乡共生共存客观规律。早在2013年7月22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湖北考察时就指出:即使城镇化程度到了70%,也还有四五亿人在农村。农村绝不能成为荒芜的农村、 留守的农村、记忆中的故园。在此次考察中,习近平总书记深刻阐释了“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既要建设繁华的城市,也要建设繁荣的农村”这一辩证关系。这个论断是对“城乡将长期共生共存”客观规律的深刻认识,体现的是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只有推动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补上城乡差距的短板,才符合我们党的执政宗旨,符合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这样的现代化才能取得成功。因此,在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上,我们不仅不能忽视乡村,更要高度重视乡村,把繁荣农村摆到和繁华城市同等、甚至更高的位置上来。
让“繁荣的农村”与“繁华的城市”相得益彰,要走好城乡融合发展之路。由于城乡发展长期的不协调,农业农村存在巨大的历史欠账,加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重点应放在乡村这头。因此,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无论是公共服务普惠共享、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还是乡村经济多元化和农民增收机制,都要着眼于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缩小城乡差距,在政策体系上不断健全完善,为城乡融合发展保驾护航。需要指出的是,城乡发展不是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融合发展、共享成果的共生过程,走出一条城市和农村携手并进、互利共赢的新路。(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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