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网上发表了一下使用产品的感受,怎么就违法了?”作为测评博主,陈立华(化名)没想到,自己会因发布产品测评内容惹上官司。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公布了一起涉产品测评的侵权案件。如今,不少消费者将互联网上发表的产品测评当成“避坑”宝典、采购指南。然而,部分测评博主为追求流量,发布失实或过激的测评内容,不仅损害企业的合法权益,还可能引发法律争议。
在互联网日渐普及的今天,网络购物与我们的生活越来越紧密。第55次《中国互联网络发展状况统计报告》显示,截至2024年12月,我国网民规模达11.08亿人,互联网普及率达78.6%;网络支付用户规模达10.29亿人,网络购物用户规模达9.74亿人,网上零售额、移动支付普及率稳居全球第一。随着网络购物越来越便利,消费者“质优价廉”愿望也更加迫切。那么,各家价格透明的同时,商品质量该如何判断呢?在此情况下,产品测评就成为了很多人的第一选择。
事实上,很多时候网友们发布的产品测评比较准确。但受多种因素影响,极少数人不惜在产品测评上做文章。比如,一些博主“不测而恶评”,或者“实测但恶意评论”,对某种产品给予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差评,严重影响潜在消费者判断。更有一些博主为了利益夸大产品的实际功能,诱导消费者购买。凡此种种,不仅影响到了消费者的决策,甚至还可能涉及企业名誉权保护,以至于引发不正当竞争。从维护行业生态的角度考虑,必须对产品测评行为立规矩,让其回归正常发展轨道。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从食品、衣物到家电、汽车,当前网购已渗透到了人们日常生活中。在此情况下,产品测评重要性更加凸显。众所周知,测评应建立在实际测评基础上,不能不测而评,更不能在利益面前动起歪脑筋。从实践来看,恶意测评等网络侵权行为传播快、影响广,且更具隐蔽性,给法院界定行为边界、划分责任带来挑战。规范产品测评行为,维护行业发展生态,当务之急就是进一步建立健全测评行业法律法规。从实际情况出发,也应明确测评准入门槛、测评方法及标准。
最为关键的就是,测评人员必须保持客观公正,绝不能夸大、误导、侮辱或故意制造噱头。民法典明确规定,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侮辱、诽谤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若测评言论使用嘲讽、侮辱性词汇,或者散布不实信息,则可能构成侵权,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从这个角度来说,发布测评言论必须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确保测评信息的真实性和公正性。在批评时,也应善意、适度,绝不能恶意评价、发布虚假信息。只有多方发力,才能推动产品测评向好发展。(杨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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