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7日,吉林省人大常委会举行新闻发布会,就推进《吉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的决定》的学习宣传与贯彻实施工作,进行了深入阐释。悠悠岁月中,文明薪火代代相继;文化遗产的传承与保护,承载着时代赋予的使命担当。吉林省作为文化遗产大省,在高质量发展的时代浪潮下,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的高质量发展,既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殷切期盼。这不仅有助于为建设文化强省添砖加瓦,更能为时代发展注入文化遗产的澎湃动力。
思想引领行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是在思想层面厘清思路。明确指导思想,确立目标任务,秉持“保护第一、加强管理、挖掘价值、有效利用、让文物活起来”的工作要求,妥善处理保护与利用、保护与发展、保护与开发等重大关系,维护文化遗产资源的历史真实性、风貌完整性以及文化延续性。其次,要明确主体责任,完善工作机制。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形成分类科学、保护有力、传承合理、管理有效的工作体系。设立工作协调机构,营造大保护格局。唯有思想明晰、任务明确、责任清晰,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之路方能行稳致远。
质量至上,规划、利用、保障协同推进。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高质量”是核心要义,且必须贯穿于各个具体环节。从突出规划先行,细化管控措施;到促进活化利用,强化社会服务;再到加强要素保障,支持保护利用,各个环节紧密相连,需高质量稳步推进。要将文化遗产保护纳入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强调在“保护第一”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文化遗产资源,统筹推进旅游休闲、文创产品开发等产业发展。要着力打造红色旅游品牌,加强文化遗产价值阐释、宣传教育与传播推广。要将文化遗产保护事业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相关院校、研究机构应加强专业人才培养与培训,并开展相关领域科研应用。鼓励借助新技术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赋能,培育文化遗产数字化新业态。高质量发展绝非空洞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实践行动。唯有在每个环节都落实质量至上原则,高质量发展才能水到渠成。
细化监管,为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任何工作的推进,都离不开科学、精准、细化的监管。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细化工作至关重要。要加大监督力度,强化对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工作的监督管理,针对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人大代表、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不同主体,分别制定具体规定与标准,切实将监管工作细化到每一个工作细节。同时,要加强群众监督、社会监督与舆论监督,形成全民监管的强大合力,让监管的目光无处不在、无时不有。只有将各方面监管全面、全程、具体细化,监管工作才能切实发挥作用,成为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的强大护航。
文化遗产是人类往昔智慧的结晶,也是当今发展的动力源泉。高质量传承,方能原汁原味地守护文化精华与血脉;高质量发展,才能释放文化能量,不断丰富文化内涵,打造具有当代特色的文化。文化遗产之所以谓之“遗产”,正是为了传承与发展。以“高质量”谱写文化遗产保护和传承的新篇章,是对文化遗产最深切的敬畏,能让文化遗产在时代发展中始终闪耀光芒。在推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高质量发展的征程中,吉林定能勇立潮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殷建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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