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3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新修订的国防教育法,自今年9月21日起正式施行。此次修改国防教育法,从国家层面加强顶层筹划设计,对新时代全民国防教育的基本内容、方法手段、相关保障等作进一步明确,有利于不断提升国防教育的质量水平。
国防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生死存亡的根本大计。国防教育是建设和巩固国防的基础,是增强民族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质的重要途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教育法》指出,国家通过开展国防教育,使公民增强国防观念,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学习必要的军事技能,激发爱国热情,自觉履行国防义务。由此可见,全民国防最基本的特征就是全民参与。这就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每一位公民,都应当增强国防安全意识。
要心怀忧患,居安思危。和平环境,是国泰民安的保障。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国面临复杂多变的安全和发展环境,各种可以预见和难以预见的风险因素明显增多,传统安全威胁和非传统安全威胁相互交织。在推进祖国和平统一,维护国家主权、安全、发展利益中,全民国防教育工作使命光荣、任务艰巨。深化全民国防教育就是要熔铸民族精神之魂、夯实民族生存之基,让全民心怀忧患、时时警醒,时刻保持居安思危、有备无患。每位公民都要深刻认识开展国防教育的极端重要性,进一步增强做好国防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在强化忧患意识、危机意识和使命意识中,筑牢爱党、爱国、爱军队的思想根基。
强化国防观念,应当知晓责任和义务。国防观念是国家国防实力的有机组成,也是考察一个国家国防实力强弱的重要“观测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防法》明确规定,公民应当接受国防教育。这就以法律形式明确了国防教育对每个公民意味着国防义务。为什么说是公民义务呢?一方面,每个公民都是国防教育的受益者。我们每个公民之所以能够分享和平红利、拥有幸福生活,靠的是我们国家强大国防实力提供的安全保证。公民依法接受国防教育是权利也是义务。另一方面,每个公民又都是国防教育的建设者。我们的国防是全国人民的国防。开展国防教育,离不开全民的支持与配合。每个公民都应该强化国防观念和忧患意识,增强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积极传播国防教育主张,积极为国防教育做实事、做力所能及的事,为国防教育这个光荣事业作贡献。
普及国防知识,使全民掌握必要的国防军事技能。我们常说华夏山河无恙、岁月静好。增强国防安全意识不能空喊,必须加强全民国防知识的普及。只有全民积极学习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有了一技之能,才能谈得上报效祖国。普及国防知识,“全民”是关键,“国防”是内核,“教育”是途径。只有遵循全民参与、长期坚持、讲求实效的方针,大力推动全民国防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进乡村、进军营、进网络,实现全民国防教育对象、地域、时间、内容、手段全覆盖,将全民国防教育融入公民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既要形成“强大国防,全民共筑”的浓厚氛围,又要坚持效果导向,将学到的国防知识变为掌握的必要技能,应用到社会实际中去。
用好国防教育载体,更好地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共筑国家安全梦,必须持续深入开放全民国防教育,在全民国防教育中弘扬爱国主义精神,进一步增强国家意识和国防意识,动员和引导人人参与国防教育,形成“强大国防,全民共筑”的浓厚氛围,筑牢爱国卫国的精神长城,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凝聚强大力量。(久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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